第A2版:要闻

三部门出台今年粮食产销工作意见

确保我省粮食生产稳定持续发展

  □本报记者 程益新
  本报讯 近日,省农业厅、省粮食局、省财政厅联合出台《关于抓好2016年粮食产销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省围绕稳定1500万吨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目标,按照“稳水稻、扩旱粮,多种早稻、稳住晚稻”的思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强化粮食安全市县长责任制,层层落实目标任务和责任考核,力争全年粮食播种面积1950万亩、粮食总产量800万吨。
  意见要求,各地要通过政策扶持引导,流转机制创新,项目示范带动,培育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加快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开展粮食生产环节全程机械化作业和社会化服务。省财政对全年稻麦复种面积达到50亩以上的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每亩给予不低于90元的补贴。各地可结合实际,对粮食生产专业化服务组织给予适当补助。要按照“建管并重、整体提升,吨粮标准、永久保护”的要求,扎实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将粮食生产功能区全部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制止“非粮化”,禁止“非农化”及种植多年生经济作物和挖塘养鱼等。省财政继续安排粮食生产功能区以奖代补和水稻生态补贴资金,用于粮食生产功能区基础设施建设、管护等。要依靠科技创新,深入挖掘粮食增产潜力和提高生产效益,大力推广应用粮经轮作、水旱轮作、农牧结合等“千斤粮万元钱”高效农作制度和生态种养模式,深入融合推进统一育插秧、测土配方施肥、水稻专业化统防统治、生态控害和绿色防控等适用技术和绿色增产模式的推广,实现提质增效、农民增产增收。
  通知强调,要把旱粮作为粮食扩面增产的增长点和突破口,坚持数量、质量和效益并重,积极扶持培育旱粮生产规模经营主体,加强旱粮新品种选育和高产高效栽培技术研究推广,扎实开展旱粮生产示范基地创建,加快推进旱粮生产区域化、规模化、特色化、产业化、效益化发展。充分调动农民生产水稻、小麦良种的积极性,稳定水稻、小麦生产种源和良种制(繁)种基地。加强种粮金融保险支持,抓好粮食订单收购和储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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