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要闻

“三个四”构建农业经营新体系

  □本报记者 裘云峰 通讯员 陈孺 胡丹
  近日,玉环县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助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经验得到浙江省副省长黄旭明的点赞。
  能得到省领导的点赞,必有独到之处。近年来,玉环积极探索农业规模化、品牌化、集约化经营,初步形成了以农民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社(农场)、家庭农场和农业龙头企业为主体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截至目前,全县已成立1473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15年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171元,比上年增长9.7%。这一成绩的取得,“三个四”功不可没。
培育四大主体,打造现代农业发展生力军
这几天,玉环县白云果蔬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高卫东忙得不可开交,“年前的强寒潮使合作社损失不小,500多亩文旦树有100多亩受了灾,年一过完,合作社的技术人员就去指导农户恢复生产了。”高卫东告诉记者,有了这次教训,他四处取经,最后在黄岩看到了一种通过燃烧氢气加热的大棚,大棚内的作物在这次强寒潮中安然无恙。为此,他计划投资80余万元,建50亩这种大棚。
  高卫东说,合作社采用“土地+林地+资金”组合入股的模式,目前有社员132户。去年,社员经营的耕地亩均收入400余元,比前几年的300元显著提高。
  股份合作社(农场)是玉环四大经营主体之一。目前,全县股份合作社(农场)有7家,入股土地3152亩,入股农户770户,辐射带动2100多户。这些合作社(农场)通过“土地+资金”、“土地+资金+技术”、“土地+林地+资金”三种模式,既保障入股农民的权益,又促进了合作社(农场)的科学运作、长远发展。
  除了股份合作社(农场),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农业龙头企业等三大主体也同步发展。目前,全县有家庭农场102家,其中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2家。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涉足水果、蔬菜、中药材、水产等产业,经营面积达2.9万余亩,带动社员5900多人。联合社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互惠,为成员社提供市场营销、生产管理等方面的服务。
(下转第2版)
(紧接第1版)玉环还着力培育一批规模大、竞争力强、带动面广的农业龙头企业,形成“龙头带基地、基地联农户”的经营模式,实现了企业发展和农业增效、农户增收。目前,全县共有农业龙头企业79家,其中年产值超亿元的8家,从业人员7500人,带动农户3.7万户,联结各类基地7.6万余亩。
实施四大工程,拓宽现代农业发展高速路
  “还有半个月左右,火山茶的新茶就要采摘了,火山茶开采节也将同步举办。”最近,玉环县石峰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林招水正忙着筹备火山茶开采节的事宜。
  2009年,林招水采用自然种植法种出了独特的火山茶。如何让大家知晓这种茶?林招水想到了茶文化建设。“饮茶是一种文化,如果大家都愿意沉浸在茶文化中,总有人会喝到我种的火山茶。”林招水说。于是,从2012年开始,他连续4年举办火山茶开采节,还建起了玉环火山茶博园,不断挖掘火山茶的文化内涵,提高火山茶的知名度。
  林招水还借助台州(上海)农博会等展会的“东风”,将玉环火山茶推介到省外。“去年12月,我们还在上海、北京开出了直营店。”林招水说,正是这些举措,如今的玉环火山茶口碑响当当的,很多茶客还专门到玉环火山茶博园观光、品茶。
  玉环从主体培育、产品质量、产业规模、品牌经营和环境营造5个方面入手,实施农业品牌提升工程,鼓励和扶持农特产品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推行标准化生产,加快“三品一标”建设。目前,全县“三品”认定种植面积5.64万亩,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产品30个,绿色食品认证产品11个。
  土地、资金、基础设施是农业主体发展不可缺少的要素,为此,玉环县还实施了土地流转、银政合作支农、农业生产条件改善三大工程,助力主体发展。截至目前,全县共流转土地5.1万亩;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累计授信4759万元,重点支持他们在土地流转,农机具购置,农田水利、大棚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以农业“两区”建设为主平台,加强“沟渠田林路”综合治理,基本形成了“田成方、树成行、路相通、渠相连、旱能浇、涝能排、土肥沃”的格局。
推出四大举措,疏浚现代农业发展新航道
“还好去年为基地的1500亩文旦树投了保险,不然损失就大了。”玉环县垟根文旦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汪光富日前告诉记者,今年初的强寒潮天气使合作社的文旦树大面积受损,这几天保险公司的人员正在基地内查看测算,过段时间就能拿到理赔款了。
  作为“四大举措”之一,近年来,玉环县积极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采用“1个必保品种(水稻)加10个自选品种”的“1+10”保险模式。2015年,投保农户的受益率达100%。
  在玉环推出的“四大举措”中,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和农业龙头企业扶持政策这两项举措颇具特色。县里通过建立“黑名单”制度,加强对从事农产品生产或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的管理。对农产品或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问题,按照“信息采集、信息核实、讨论审定、信息发布”的程序,实行一、二、三类分级管理。“黑名单”制度还与各级支农资金扶持项目挂钩,对被列入“黑名单”的经营主体,按三类、二类、一类3个类别,分别在一年、二年、三年内不给予各类扶持项目,并在品牌评选、龙头企业培育等相关扶持名单中除名。“目前,已有6家农业企业、合作社因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被列入了‘黑名单’。”县农业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县制定的农业龙头企业扶持政策,明确了优秀农业龙头企业评选条件及奖励标准,对入选的农业龙头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鼓励农业企业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发展。
  县里还对支农资金实行规范化管理。凡违反项目资金使用规定的,一经查实,立即停止拨付项目资金直至全部收回已拨资金;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人为因素造成重大损失或社会影响恶劣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严处截留、挪用、骗取和挤占支农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支农资金规范、安全和有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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