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葛勇进
近日,记者从省种子管理总站获悉,截至目前,我省8家种企通过注销种子经营许可证、组建新企业、股权拍卖等形式,全部完成“事企脱钩”。
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2015年底前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与其开办的种子企业必须实现“事企脱钩”。逾期未完成事企脱钩的种子企业,其原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自2016年1月1日起,不得再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按照通知要求,我省对科研院校所办种业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确认属于“事企脱钩”对象的有8家种业企业。为推进种企“事企脱钩”,我省先后出台实施意见,落实相关举措,督促脱钩进展,截至目前,全省8家种企已经全部完成“事企脱钩”,其中浙江浙农种业有限公司、杭州市良种引进公司、浙江国稻高科技种业有限公司的种子经营许可证到期后取消经营资质;嘉兴市东进种业有限责任公司和杭州三叶蔬菜种苗公司属地注销种子经营许可证;宁波农业技术开发公司和浙江科苑种业有限公司通过引入民营资本后,重新组建新公司;浙江农科种业有限公司引进战略合作伙伴完成股权多元化改造。“事企脱钩”后,种业企业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如浙江科苑种业有限公司原系温州市农科院所属“温州科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兴办的全资子公司,2015年底前实现“事企脱钩”,同时,由浙江康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温州科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农科院的育种者个人三方投资组建了浙江科诚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经营业务从单一生产经营蔬菜种子,拓宽为生产经营粮油和蔬菜等农作物种子;农科种业公司由具有丰富企业管理经验的万向信托有限公司控股,完成“事企脱钩”后,按照市场配置资源模式获得了新品种开发权,改变了原省农科院育成的新品种交由企业开发,利益分配不公现象。目前,全省种企完成“事企脱钩”后,新型种业科企合作关系正在形成,将进一步促进育种人才、资源和技术向企业加速流动,并加快向建立现代种业企业制度方向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