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小平
本报讯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加速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建设工作作出部署。《意见》明确,各地要围绕质量强省、绿色农业强省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建设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为基本单元,全面提升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意见》提出,力争2016年建成5个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25个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到2017年建成8个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40个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到2019年建成10个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65个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
《意见》从监管能力建设、生产方式转变、全程风险管控、质量安全执法、诚信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和品牌建设七个方面,就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建设相关任务进行了明确。《意见》要求,要把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作为推进绿色农业强省建设的重要抓手和农业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在规划制订、力量配备、条件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县、乡政府考核范围,明确考核评价、督查督办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