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版:文摘

根治“年末讨薪”需共同使劲

  时近农历年末,农民工讨薪的报道渐次出现。河南郑州七旬老人讨薪路上的辛酸生日、陕西西安农民工讨薪时意外死亡,虽是极端个案,但农民工被拖薪、欠薪的现象,还较普遍。
  应该看到,这些年在化解农民工欠薪问题上,上上下下做了很多努力,有法律的保障、有治理的给力、有制度的支撑,欠薪问题相对过去有所缓解。但在现实之中,在一些地方,这一道道防护墙还是时有失灵。
  法律是维权的重要武器,此类纠纷理应被纳入法治轨道解决。但也要看到,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问题,原因错综复杂,拿起法律武器清欠,门槛不低、成本也不小。作为一个涉及数亿农民工权益的大问题,在法律兜底之外,还必须从管理机制、文化认知、社会结构等更多维度上,全方位、全过程地为这个庞大群体“赋权”。
  从管理机制上讲,层层分包与转包在建筑业比例非常高,在层层拖欠的责任逃避中,农民工处于最末端,自我保护能力较弱,缺乏议价话语权。因此,必须果决有效地推进工资保证金制度、劳动合同制度等,对各个环节进行约束和规范,把“不能欠”置于“不想欠”之前。
  从治理结构上讲,政府部门、司法部门、企业协会、公益组织、劳动者个体,在各自努力的基础上,更需要形成合力,让每一处背离法律规章的隐患,在第一时间排除,否则,就难免发生“哪里有窟窿就先拿农民工工资去填补,等到年底‘补’不了后跑路逃薪”的情况。
  从社会认知上讲,客观上,很多用工形式不规范,农民工往往被视作“零工”“散工”,这也造成一种印象:似乎农民工到年底“一次性数钱”,是一种“理所当然”。对于一个接近3亿人的群体,这种“理所当然”应该改变,加强用工规范、保障劳动者权益才是应有之义。
  这几日,农民工巨晓林当选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的消息广为传播。与之前的农民工当选人大代表、党代会代表一样,这同样释放着强烈的信号:近3亿农民工参与到社会治理的运行体制当中来,正在成为现实。
  脚手架上的建筑工、寒风里的快递员、忙前忙后的餐厅服务员、流水线上的制造业工人……“再低微的骨头里也有江河”。关注这些个体,带着感情去正视解决,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相信一定可以蹚出一条更从容、更安全、更正义的权益守护之路,让农民工能够带着笑容、带着尊严,播种希望、走向明天。
  (摘自《人民日报》毕诗成/文201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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