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坚持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自我服务和社会化服务相配套,深入实施服务社会化行动。到目前,累计建成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1109个,覆盖全省所有县(市、区)。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全省4万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中,产前农资供应、产中生产与加工、产后销售一体化的比例达60%以上。鼓励支持现有生产性企业发展农业服务业,鼓励发展“公司+农户”、“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建立以服务为纽带的利益联结机制。目前全省产业化组织带动农户比例达到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