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永福
今年以来,我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规范推进,实现了服务食品安全工作和促进保险业可持续发展的双赢。截至9月底,全省共有5038家单位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单金额约59亿元,全省累计理赔9起,理赔金额5.27万元。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成为浙江食品安全工作中一道亮丽的“风景”。
政策引导,规范保险责任
2013年富阳、嘉善等地作为省内第一批“吃螃蟹”的人,探索在餐饮、流通环节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引起强烈社会反响。我省多地纷纷学习、取经。
2015年初,省食安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金融办、浙江保监局历经半年多时间调研起草,联合出台《浙江省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全省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结合本省实际,开创性地提出了建立事前、事中、事后服务体系的“六个一”措施(建立一支队伍、提交一份风险评估报告、建立一个数据库、第一时间参与应急救助、简化一套理赔程序、设立一个公益资金项目)。与此同时,成立了省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农业、林业、海洋渔业、教育等相关部门纳入其中,定期分析形势,及时研究问题,加强工作统筹指导。另外,还组织召开全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政保对接会,详细解读了《指导意见》相关内容,并对各地如何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和社会共治等议题进行研讨。
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前期试点过程中,部分参保单位对保险条款中免赔条款多、职责不明确、理赔程序繁琐等问题反映比较集中,影响了各地及企业参保的积极性。为此,省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第三方机构、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专家组及相关市县,根据目前全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发展现状、市场需求和“六个一”要求等,量身定做了一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示范性文本(建议)。该文本能更好地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参保对象经济利益、倒逼保险机构提升服务。相关保险机构主动介入,积极行动,及时启动条款修改研究,并向上级机构和中国保监会报备。目前,已有两家正式通过报备程序,并着手推介业务。
试点宣传,推动自觉参保
各地因地制宜,在农村集体聚餐、学校食堂、集中配送企业等单位开展先行试点。金华在全市范围全行业推进试点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率先在火腿行业等领域实现保险“全覆盖”。仙居县秉持“保险产品创新,服务治理创效”理念,探索“统保联治、政企同推”模式,在全省率先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新条款,实现参保主体多元化、责任范畴扩展化、合同期限合理化、理赔服务最优化。
为在全省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氛围,省联席会议办公室精心组织拍摄了一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微电影。目前,微电影已经杀青,近期将通过相关网络平台正式上映。此外,还编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简报,组织记者赴试点市县采风,充分利用食品安全信息网等载体,以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宣传引导,提升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安全意识,推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觉主动参保。
创新形式,打造地方特色
各地结合实际,在探索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投保模式上大胆创新。台州市通过界定市场主体“公商属性”(公益性与商业性),建立以市场运作为主体、政府公益购买为辅助的“政企同推”投保模式;宁波市鄞州区政府出资300万元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服务,建立全区农村集体聚餐、中小学校及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的食品安全责任风险,以及发生在辖区内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认定的或定性为输入性、区域性的群体性食品中毒事件,责任主体不能确定或责任主体经济赔偿能力不足可获得保险理赔的“区域统保”模式。
有的地区为弥补保险机构在配套服务和落实“六个一”措施能力上的不足,鼓励保险机构与风险管理机构合作,为参保对象提供风险体检、风险培训、法律援助等点单式服务,并定期向监管部门提交阶段性风险管理报告,为监管部门决策提供参考。仙居等地引入第三方风险管理机制,对100余家小餐饮店进行风险评估,现场发现并消除隐患21个。联合保险机构设立“二金、三库”,即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基金、协同共管专项资金,参保单位数据库、督导员信息库、专家智囊库,多方位提升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水平。
此外,当前我省参保单位中大中小学校食堂、大型餐饮服务和配送单位、农村集体聚餐等占比达80%以上,食品生产企业仅占4.4%,保险业务结构不平衡。部分市县创造条件,鼓励支持食品生产企业、小摊贩等参保。临海市各镇(街道)设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专项基金,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除了将辖区行政村(社区)集体聚餐、学校食堂纳入保险对象外,还将学校大宗食品配送中心、营业场所500平方米以下的餐饮经营户、小作坊、食杂店等纳入投保范围,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全覆盖的“团体式投保”。嘉善全县已有33家生产企业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实现新突破。金华市参保的企业中40%以上为生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