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2版:农民信箱

11部门联合发出通知

发展休闲农业将获四大支持

  近日,农业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文化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林业局、国家文物局、国务院扶贫办等11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大力促进休闲农业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休闲农业的指发展目标、用地政策、财税支持、融资以及公共服务等方面做了系统部署。
  《通知》指出,发展休闲农业的目标为力争到2020年,实现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接待人次和营业收入不断提升;布局优化、类型丰富、功能完善、特色明显的格局基本形成;社会效益明显提高,从事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发展质量明显提高,服务水平较大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为城乡居民提供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高品质休闲旅游体验。
  《通知》紧扣“农业为基础、农村为载体、农民为主体”的理念,在总结各地探索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深入调查研究,确定了用地政策、财税政策、金融政策和公共服务四个方面的政策作为此次出台文件的政策突破点。
  在用地政策方面,《通知》提出,在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前提下,对农民就业增收带动作用大、发展前景好的休闲农业项目用地,政府要积极予以支持,各地要将其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优先安排。特别是要支持农民利用闲置宅基地整理结余的建设用地发展农家乐,政府要加快制定乡村居民利用自有住宅或者其他条件依法从事旅游经营的管理办法。
  在财税支持方面,《通知》要求,要将中央有关乡村建设资金适当向休闲农业集聚区倾斜。鼓励各地加大对休闲农业创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强休闲农业经营场所的游客综合服务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扶持一批休闲农业聚集村。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从事休闲农业的经营主体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可享受有关税收优惠。
  在融资渠道方面,《通知》明确,鼓励担保机构加大对休闲农业的服务力度,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帮助经营主体解决融资难题。银行要加大对休闲农业的信贷支持。探索休闲农业多元化投融资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休闲农业企业上市。通过协调利用扶贫小额贴息贷款、加强有针对性的培训等,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积极参与项目开发;探索以旅游资源、扶贫资金等入股方式,使贫困群众在项目发展中获得资产性收益。
  在公共服务方面,《通知》强调,要增强线上线下营销能力,加快构建网络营销、网络预订和网上支付等公共服务平台,全面提升行业的信息化水平。强化行业运行监测分析,构建完善的休闲农业监测统计制度。支持建设休闲农业聚集区域的公共交通体系。对休闲农业管理人员、经营人员、从业人员组织多种形式的培训。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地方行业标准,推动本地休闲农业规范有序发展等。
本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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