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发布了《关于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和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到2015年底,全省公共体育设施、符合开放条件的公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率达100%。
浙江省体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要求的公共体育设施及公办学校体育设施的开放,面向的是所有老百姓,为他们提供运动锻炼的场地。
《通知》还进一步规范了开放的时间、低收费的标准等,并明确要求,除重大赛事和维修保养以外,公共体育设施全年向公众开放,每天开放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有条件的学校可在不影响教学的前提下,在正常教学时间的早、晚向社会开放。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和学校在提供服务过程中确有服务成本开支的,可以适当收取成本费用,具体收费标准以低收费和非盈利为原则,报经物价部门批准后实施。公共体育设施在元旦、五一国际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十一国庆节和8月8日全民健身日应全面免费向社会开放。值得一提的是,文件要求收费的体育设施,须对儿童、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实行免费或者优惠。
那么,哪些属于公共体育设施?笔者了解到,体育部门所属公共体育设施,包含各类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跳水馆)、游泳池和全民健身中心等建筑物,以及区域内的公共体育场地和设备都属于公共体育设施。 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