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食品药品安全

浙江发布三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现榨果蔬汁不能随便叫了

  日前,浙江省卫计委批准发布了《现榨果蔬汁、五谷杂粮饮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对现榨饮品进行统一规范。同时发布的,还有《食品工业用柑橘囊胞》和《食品中4-己基间苯二酚残留量的测定》两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这三项标准将于今年12月10日起实施。
果蔬汁是否“现榨”要在显著位置标识
  根据标准规定,现榨果蔬汁是餐饮服务场所以新鲜水果或蔬菜为原料,现场制作而成,加工过程中,不得使用任何食品添加剂。所有采用浓浆、浓缩汁、果蔬粉调配而成的饮料,不得称为现榨饮品。“一些加了水、蜂蜜或白砂糖等辅料的果蔬汁,则统统叫‘现榨调和果蔬汁’,以区别‘现榨纯果蔬汁’。”省卫计委食品处处长潘红介绍,“辅料和食品添加剂是两个概念,辅料是可以加的。”
  根据标准规定,现榨果汁在产品标识上,还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在餐桌或饮料单等显著位置标识现榨果蔬汁的产品名称、配料等信息。标准还对现榨果蔬汁等的加工制作过程进行了规范,要求即时供应,不得供应隔顿、隔夜饮品。在10-60℃条件下存放的,制作到供应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存放在高于60℃或者低于10℃条件下的,存放期间,应定时采用温度监测装置监测温度。
食品工业用柑橘囊胞有新标准
  柑橘囊胞,主要用作果肉、果粒型饮料的原料。我省是柑橘种植以及深加工大省,有大量的柑橘囊胞生产加工企业。近年来,衢州、台州等地食品工业用柑橘囊胞产业发展迅速,已成为解决农户柑橘出路、提高柑橘附加值、助农增收的重要途径。《食品工业用柑橘囊胞》这一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明确了食品工业用柑橘囊胞的原料要求,设置了感官要求、pH、铅、锡等限量,有关微生物限量和食品添加剂等则直接引用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确保标准体系之间的协调统一性。“食品工业用柑橘囊胞目前尚无相应国家标准。”潘红说,我省地方标准的出台,填补了国家标准的空白,为监督执法提供了有力依据。
虾类水产品“保鲜”剂有了测定标准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4-己基间苯二酚可作为抗氧化剂使用在鲜水产(仅限虾类)中,其残留量≤1mg/kg。“但目前国家层面尚未建立有关4-己基间苯二酚残留量检测方法的安全标准。”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评审委员会检查方法与规程分委会主任委员任一平介绍,《食品中4-己基间苯二酚残留量的测定》提出了明确的检测方法。抽查时,将从商家的原始样品中取出代表性样品500克,以虾为例,先去头、去壳、再去附肢,取可食部分,通过色谱分析等方法计算出4-己基间苯二酚的残留量。“我省出台的这一测定标准,填补了国内空白,将有力保障虾类水产品的食品安全。”任一平说。
陈清 徐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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