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山市政府制定出台了《江山市农村学校名师评选管理办法》,单列评选农村名师,助推农村教师成长成才。
根据文件规定,江山市非城区学校教师(不含城区在农村学校支教教师,但交流到农村学校并任教满两年及以上的城区教师在交流期内可参评),包括农村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的在职教师,均被纳入了参评范围。每3年评选1次,每次评选20人,采取个人自荐、教师推荐和学校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教龄在8年以上、近5年来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的农村教师将予以优先考虑。
文件还明确提出了3项“优先”保障:一是教师任期内每年根据名师工作学年考核结果,优秀者发放1.1万元人才津贴,合格者发放0.9万元人才津贴,农村名师在任期内被评为江山市级及以上名师的,人才津贴就高享受;二是对农村名师,由市教育局和宣传部门采取多种形式积极组织宣传,提高农村名师的社会知名度,提升农村名师的荣誉感;三是市教育局、名师所在的学校对农村名师业务进修优先支持,提供时间及资金保障。 高亦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