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郑慧玲 通讯员 沈雁
本报讯 9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广告法》正式实施。省工商局特此提醒、警示广告发布者,要学习、遵守新广告法,同时请消费者进行监督。
广告代言人有了更多限制
某滴眼液广告和某保健食品广告请体育名人作为代言人,某医疗器械广告和某医疗美容医院广告让著名艺人作为代言人……此前,医药广告中使用代言人的情况比较普遍。新法明确禁止在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服务和保健食品广告中利用代言人做推荐、证明,以上四类广告不得再利用代言人推荐、证明。
此外,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新法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作为广告代言人。
广告数据需真实准确且有出处
去菌率99%、一节更比六节强、一晚只需一度电……不少商家随意夸大数据,虚构实验结果或非正常使用环境。新法规定:广告中使用的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也应当明确表示。广告引用时,不能断章取义、虚构事实、故意隐瞒,标明引证内容的出处,可以查询验证。
现实中,许多赠品广告看上去很美,赠品到手却很“雷”。新法第八条规定:广告中表明推销的商品或服务附带赠送的,应当明示所附带赠送商品或服务的品种、规格、数量、期限和方式,表述必须清楚明白。
新法明确要求,媒体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广告”。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否则将会受到相应处罚。今后,凡是以养生栏目、新闻报道形式等变相发布医药保健品广告的将被一律禁止。
违法广告最高可罚款200万元
新法加大对违法广告的处罚力度:发布虚假广告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最高可处以200万元的罚款。有在公共场所发布烟草广告等违法情形的,直接处20万元以上罚款;违法广告企业还会被暂停广告发布业务、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等一系列处罚。此外,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对虚假广告发布均负有连带责任。在虚假广告中作推荐、证明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不得作为广告代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