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省印发《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示范文本(建议)》,探索建立符合浙江省情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体系。该建议文本的出台有利于督促保险机构健全完善事前、事中、事后服务体系,更好地维护参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利益,促进全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长远发展,助推食品安全工作。
今年以来,省食安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金融办、浙江保监局等四部门联合出台《浙江省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成立了省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指导协调各地试点工作。前期,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杭州安哲风险管理技术有限公司、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专家组专家及相关市县食安办人员,根据全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发展现状、市场需求和对原有合同条款的反馈情况,研究起草了我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示范文本(建议),几经征求意见完善后得以印发,供各地借鉴参考。
祝永飞 葛伟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