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版:两山特刊

最新的森林资源年度公报显示,全省森林面积、森林蓄积量、森林覆盖率与十年前相比实现了“三增长”——

浙十年,山更绿了

  浙十年,山更绿了
□本报记者 曹丽娟 通讯员 何晓玲
  日前,历时10个多月的“浙江最美古树”评选揭晓,109株古树榜上有名。“浙江十大树王”等也随之诞生,其中,丽水市莲都区联城街道路湾村一棵树龄1700年的樟树被评为“最古”古树。
  古树名木是珍贵的自然历史遗产,也是生态资源中的瑰宝。据悉,我省共有21.8万株古树名木,借助这样的评选活动,目的是引导公众保护古树名木、护美绿水青山。
  植绿、护绿山更绿。最新的森林资源年度公报显示,至2013年,全省森林面积604.78万公顷,森林蓄积量2.65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60.89%,位于全国前列,与2004年相比,分别增加20.36万公顷、1.02亿立方米和0.4个百分点,实现了“三增长”。
  我省以占全国1%的土地面积,承担了占全国9%的林木蓄积增量。
从砍树到看树
  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临安市委宣传部一位领导曾这样描述当地百姓人人参与“森林城市”创建的场景:在临安,以前是100个人中有99个想砍树只有1个人会去管,现在是只有1个人想砍树却有99个人会去管,而且连路边一株桂花的小枝条被攀折,都会有人投诉、举报。
  正因为全民爱绿护绿,才让临安成为全国首个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的县级市,也让该市的太湖源镇白沙村从一个贫困山村嬗变为生态优美、环境宜人的美丽乡村。如今,白沙村94.9%的森林覆盖率、纯朴的民风,令无数城里人向往。
  从卖山头到卖生态,从砍树人成看树人,这恰恰体现了我省从以木材生产为主转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思路之变。在这种理念引领下,我省推出了一个又一个建设“森林浙江”的重大举措。
  今年3月20日,省委连续第六年召集各地县委书记,举行全省平原绿化工作座谈会,强调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抓好绿化工作,真正使浙江大地树成荫、林成景,彰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美好前景。
  平原绿化是建设“森林浙江”的短板。在全省森林覆盖率超60%的情况下,多数地方平原绿化率却不足18%。基于此,我省于2011年启动了“1818”平原绿化行动,计划到2015年全省新增平原造林180万亩以上,平原林木覆盖率增至18%以上。
  有部署就有行动。以山林面积仅占市域面积1.3%的典型平原县(市)海宁为例,自2010年至2014年,该市共投入绿化资金20.9亿元,新增绿化面积6.5万亩,打造了一大批“枇杷村”、“石榴村”、“银杏村”,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20.6%。5年来,全省完成平原绿化205万亩,平原林木覆盖率达到19.3%。
  类似的绿化行动在我省不胜枚举。2008年,我省开始创建“森林城市”、“森林城镇”等,至今已建成“国家森林城市”8个、“省森林城市”56个、“省森林城镇”222个,宜居家园遍布城乡;2009年,全面实施珍贵树种发展行动,打造“聚宝于山、藏富于民”的绿色银行,至今共培育珍贵苗木2700万株;自2004年对省级以上公益林实施生态补偿以来,补偿标准连年提高,已从每年每亩8元提高到30元,成为全国最高省份,到2014年底,全省4000多万亩公益林发放补偿资金累计达77.12亿元,惠及全省 1600多万人……
  这一个又一个重要举措,不仅使我省的森林资源稳定增长,也为全社会提供了一笔巨大的生态红利。据最新监测数据,全省森林生态服务功能总价值达4291.63亿元。
让活树变活钱
  如果说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是护美绿水青山的基础,那么林业改革则是让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的原动力。“林权抵押贷款就像政府提供的一笔创业资金,让我的小加工作坊越办越红火。”庆元县隆宫乡隆宫村村民吴成德是我省第一个享受林权抵押贷款政策的林农。2007年4月,吴成德以毛竹林为抵押物,从信用社申请到3万元贷款,扩大自家竹木加工小作坊的规模,第二年净赚5万多元。
  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林地流转,建立林权交易市场,实施政策性林木保险……在全国轰轰烈烈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我省大胆探索,率先完成主体改革,体制机制不断创新。林改释放的能量转化成了发展林业的强大动力,山上的活树变成了农民口袋里的活钱。
  2007年,省委、省政府出台《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各项配套改革迅速推进:先后出台《林权流转和抵押管理办法》等多个配套改革文件;组建林权交易所、成立林权管理中心;总结出承包经营、股份合作经营、租赁经营、转包互换经营、托管经营等五种林地流转模式;培育“林保姆”等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山林代管、收益分成等形式,有效解决山林失管问题……到2014年底,全省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172.33亿元,政策性林木保险承保面积达4000万亩。
  2008年,我省率先缓征林业“两金”,通过省财政每年转移支付1.6亿元,使全省1720万山区农民实现“零税负”。
  在2014年的全国“两会”上,龙泉市率全国之先建立的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制度,得到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的肯定。林地经营权流转证作为林地经营权人拥有经营权的合法证明,既能让林地受让方获得权属上的安全感,又可以让投资主体凭此证进行抵押贷款,解决融资难题。如今,这项创新举措正在全省推广。
  改革让资源变成了资产,也让农民真真切切地把保护绿水青山、赢得金山银山作为自觉的行动。
从养树到养生
  从“绿色浙江”、“生态浙江”到“美丽浙江”,10余年来,我省的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深化。作为生态文明建设重要组织部分的林业,其发展理念也由种树、看树向养生转变。
  去年5月,省委作出建设“两美”浙江的决定,指出“要建设一流森林休闲养生福地”。去年10月,省委、省政府出台《全面实施五年绿化平原水乡十年建成森林浙江的意见》,也提到“要不断创新森林休闲养生新业态”。
  建设森林休闲养生福地成了新常态下我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途径。
  循着这条路径,省林业厅于今年初出台了
  森林休闲养生区建设、森林古道修复规范、森
  林家园建设三个指导意见,桐庐、永嘉、磐
  安、遂昌等森林休闲养生建设县域试点也
  随之启动。
  省林业厅厅长林云举说,“两美”
  浙江建设要求注重发掘森林在休闲
  养生方面的独特价值。“我们正牢
  固树立生态就是民生福祉的观念,
  创新森林休闲养生新业态。”
  根据部署,今后我省将把打造一
  流森林休闲养生福地作为产业转型升
  级的重点来拓展,以优质的森林环境、丰
  富的森林生态景观、健康的森林产品、深
  厚的森林养生文化等为主要资源,配备相应的休闲养生服务设施,开展游憩、度假、疗养、保健、养老等休闲养生服务。
  据预计,到2020年,全省将建成100个森林旅游休闲养生区,森林旅游总收入将超过1000亿元。
浙江林业十年记
  2004年开始对省级以上公益林实施生态补偿,补偿标准连年提高,至今已达到每亩30元;
  2005年,省政府制定林地管理办法;
  2006年,省政府出台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2007年,林权抵押贷款政策开始实行;
  2008年,“创森”工作正式开始,同年,我省率先缓征林业“两金”;
  2009年,启动千万珍贵树木发展行动;
  2010年,省政府制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
  2011年,启动“1818”平原绿化行动;
  2012年,省人大颁布湿地保护条例;
  2013年,省政府与中国林科院签订第三轮林业科技合作协议;
  2014年,省委、省政府出台《全面实施五年绿化平原水乡十年建成森林浙江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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