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法制

渔民心怀侥幸 电捕鳗苗领刑

  □本报记者 金国栋
  一位法盲老渔民使用电捕工具捕获了价值700多元的鳗苗,结果获刑了。近日,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潘某某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一案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8个月的刑事处罚。
  潘某某系滨江区持证渔民,于今年4月15日上午,使用电捕工具(含电鱼竿二根、升压器一只、电瓶一只)在钱塘江南岸钱江龙雕塑附近水域从事电捕鳗苗作业时,被钱江水上派出所民警现场查获。事后,杭州市渔政渔港渔船监督管理总站工作人员赴现场对当事人及其电捕行为进行调查和确认。经鉴定及评估,当事人潘某某案发当日渔获鳗苗总计61尾,涉案金额732元,符合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刑事立案追溯标准。
  审理此案的陈法官提醒,渔民即便是持证捕鱼,也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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