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要闻

抛荒地逐块登记造册 整改不力通报批评

苍南制止耕地抛荒动真格

  □本报记者 陈小平 蔡希师 实习生 陈琼琪
  本报讯 藏粮于地,必须要有一定面积处于耕种状态的土地作保证。记者从苍南县农业部门了解到,为制止抛荒,稳定粮食播种面积,该县日前出台举措,将对全县耕地抛荒情况进行排查,并要求所在乡镇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苍南县人均耕地不到0.3亩,耕地资源非常有限。苍南县政府办发文,明确将制止耕地抛荒工作列入各地农业农村工作重要考核内容,对辖区内耕作条件良好的耕地连片抛荒面积在3亩以上或累计抛荒面积达到10亩、30亩、50亩(根据不同乡镇耕地保有面积不同而不同)的乡镇,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农业工作评先评优资格。
  苍南县农业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县政府统一部署,从本月开始到今年7月底,各乡镇将对耕地抛荒情况进行排查,按丘块登记造册,建立详细档案,边排查边整改,并每旬上报一次整改落实情况。县耕地抛荒工作巡查服务队将在乡镇自查基础上进行核实,通过明察暗访、定期不定期开展巡查,查漏补缺,用GPS逐块测量面积,建档备案,作为奖惩依据。
  据该负责人介绍,排查出来的抛荒土地,他们将分类制定计划,逐步加以解决,因基础设施条件无法耕种而抛荒的,将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短期内无法改善基础设施的,将指导农户改种旱地作物;因地力差而无法耕种的,将通过土改肥、种植绿肥等方式提升地力水平;因外出务工、经商等原因抛荒的,将组织大户、合作社转包耕种,等等。
  据了解,苍南县农业局组建了五支巡查服务队,对各地的抛荒地复种情况进行跟踪,全县12个乡镇分片包干,督促各村及时下发劝耕通知书,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耕地抛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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