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小平
本报讯 眼下,春耕生产正在各地如火如荼展开。绍兴市农业局、市财政局日前联合出台粮食生产扶持政策,为春耕生产再添了把火。
该政策明确,对全年水稻、大小麦复种面积达到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粮食生产经营主体,给予每亩100元补贴,其中,早稻每亩再补贴50元;对为散户提供育插秧服务的,每100盘奖励50元;对为散户提供统防统治服务在50亩以上的,每亩奖励70元,整村制推进植保统防统治面积在500亩以上的,给予所在村或服务组织15万元奖励;对建成并认定的粮食生产功能区,给予所在镇(街)每亩100元的补助;创建千亩示范基地、百亩示范方的,分别给予每个创建主体10万元、2万元的以奖代补资金。
绍兴市农业局局长张阿东告诉记者,除了国家和省级补助资金外,市级财政今年继续安排粮食生产扶持资金2200万元(不包括粮食订单奖励、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重点支持粮食生产规模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高产创建、全程机械化等。加大对规模种粮的补贴力度,就是要加速推进粮食生产的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水平,在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及社会化服务上发力,不断提高粮食生产水平。今年政策的另一个创新,就是首次推行种粮补贴主体自行申报制度,由原先通过村一级申报,改为由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直接到所在镇(街)申报登记。一旦发现虚报骗补的,将取消其3年农业补贴,并列入诚信“黑名单”。
今年以来,绍兴市按照“保能力、保面积、保产量、保储备、稳价格”的要求,积极开展稳粮增产“百千万”行动(即建立百个粮食高产示范区、联系千个种粮主体、培训万名种粮农民),突出早字,狠抓落实,春耕生产的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越城区富盛镇青马村种粮大户唐海峰告诉记者,今年,他经营的土地达800余亩,打算种植早稻600亩左右,晚稻800亩左右。“市里最近发布的政策,加大了对种粮农民的扶持力度,尤其是像我这样有一定规模的大户。要点个赞!”唐海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