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要闻

今年种粮到底有哪些利好

打开“红包”看看,干货还真不少

  □本报记者 陈小平
  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农业厅、省粮食局、省财政厅三厅局正式联合印发《关于抓好2015年粮食产销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红包”正式开始派发。2月18日,大年三十,本报第3228期二版刊出《种粮农民过节有“红包”》一文,提前为大家“剧透”了今年的粮食产销相关政策。那么,“红包”内到底有哪些干货,且让记者给你翻一翻。
突出适度规模导向
  众所周知,种粮食不同于种经济作物,亩均效益不可能很高,只有通过规模效应,种粮效益才会有保障。但我省人多地少,单体种粮规模不可能像土地资源丰富的地区一样,动辄几百上千亩。为此,《意见》提出,要引导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一般以50-500亩为宜。为突出适度规模这一导向,《意见》还将种粮大户补贴起补标准由20亩提高到50亩。
四项扶持力度加大
  从《意见》看,政策扶持力度加大主要是在四个方面:
  ——财政投入力度加大。《意见》预期,今年中央和省财政用于扶持粮食生产的资金将达到20多亿元,对种粮大户的平均亩补助将由65元提高到80元以上。
  ——金融扶持力度加大。《意见》明确,复种面积2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和从事粮食生产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30万元以内的贷款一般采取信用贷款,贷款利率原则上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并由省财政按3%的贴息率进行贷款贴息。参加水稻、大小麦政策性保险的农户,各级财政给予93%的保费补助。
  ——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意见》明确,今年要保质保量完成10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建设任务,省财政继续安排功能区“以奖代补”和水稻生态补贴资金,用于粮食生产功能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及农田质量提升、社会化服务和技术推广等。
  ——耕地保护力度加大。《意见》明确,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措施,对破坏耕地行为要依照有关规定从严查处,并不得享受耕地保护补贴等相关补贴政策。
两项政策保持不变
  一是继续推进订单奖补制度。省财政对按订单向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交售省级储备稻谷及订单良种的种粮农户、家庭农场、粮食专业合作社社员,给予每亩最高300元的奖补,小麦及小麦良种给予每亩150元的奖补。
  二是继续发力旱粮生产。对玉米、番薯、马铃薯、大豆、蚕豆、豌豆、杂豆、高粱、荞麦等旱粮作物的种植者,给予每亩125元的直接补贴;利用果园、桑园和幼疏林地等“三园”配种旱粮、作物,连片面积100亩以上的,给予每亩20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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