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

浙江出台国内首部综合性社会养老服务地方性法规

  □见习记者 蔡希师
  本报讯 2月27日,由省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以下简称《促进条例》)实施新闻发布会在杭州召开。据了解,即将于3月1日起实施的《促进条例》是国内首部由省人代会通过的综合性社会养老服务地方性法规,对我省社会养老服务法制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据悉,截至2014年底,我省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约为945万,占总人口的19.4%。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已不能适应养老服务工作,因此,社会化养老服务日趋重要。新出台的《促进条例》界定了社会养老服务的概念,明确了政府在社会养老服务中的职责,确立了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规范了公办养老机构的定位和收住范围,提出了对民间资本的激励保障措施,强化了对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建设的要求。
  据了解,全省现有社会养老床位数42万余张,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13140个,居家养老服务站16400家,基本覆盖城市社区和75%以上的农村社区。4.5万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老人由政府提供供养服务,集中供养率达97%以上,整体水平走在全国前列。今年,我省在提升养老服务制度创新水平的基础上,提速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将新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5000个,新增养老机构床位2.8万张,建设护理型床位1.5万张,实现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全覆盖,三分之二的农村社区建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同时,进一步提高养老服务组织化程度,继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力争培训2万名养老护理人员、20万名家庭护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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