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版:文摘

“地下产房”贩卖婴儿 女孩6万男孩8万

  近日,山东警方破获一起贩婴大案,人贩子将临产孕妇运到拐入地,孕妇生产后,再把亲生孩子当成商品卖掉。该犯罪团伙主要在山东济宁、泰安、曲阜等地活动,警方共抓获103名嫌犯,解救37名婴儿。让人心痛的是,由于婴儿大多是被亲生父母自愿卖掉,很可能一辈子都找不到亲生爸妈。
  废旧工厂成“产房”
  37名被拐卖儿童获救
  去年7月以来,许多从外地来的孕妇隔三差五地被人从兖州火车站带到一个废弃工厂,没过几天,这些生完孩子的孕妇就踏上归程。她们一系列奇怪的举动,引起了警方的注意,济南铁路警方对废弃厂房进行调查摸排。
  该工厂位于兖州的城乡接合部,背靠村庄,四周是3米多的高墙,大门紧锁。侦查员爬墙进入后发现院内有几个人,其中几人是操着外地口音的孕妇。经过辨认,她们就是从兖州火车站出来的那几位。
  济南铁路公安局侦查员说:“我们发现两名怀孕的妇女,彝族的。她们发现我们,没有表现出很惊讶、很惊奇,用彝族话问我们,但是听不懂。”
  侦查员控制住现场所有嫌疑人后,开始搜查房间,但没有发现婴儿。就在打算放弃时,突然有了一个意外发现:几床被子压着一个孩子,“一搜查,那个孩子差一点儿掉下来,一看是一名婴儿。”最终,侦查员在这家“地下产房”共发现嫌疑人7名、婴儿1名。
  济南铁路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犯罪嫌疑人宫某把这个废旧工厂租下来,让这些孕妇在这里生活,直到生产。孩子生下来后再出手,女孩卖6万多元,男孩8万多元。
  婴儿被藏太平间
  7名患艾滋病梅毒
  警方在调查中发现,这些人贩子除了将孕妇带到山东生产外,还在四川、云南等地收集刚生下来的婴儿,然后再将其贩卖到济宁、曲阜、临沂等地区。随着办案深入,警方发现,这些犯罪嫌疑人有比把孩子当成商品随意买卖更恶劣的行为。
  经过两个多月的艰苦努力,警方一共抓获涉案人员103名,解救被拐卖儿童37名。“被解救的这37名孩子中,几乎没有一个身体健康的。我们在一个乡村废弃的传染病医院的太平间里发现他们,进去以后看到,在冰冷的太平间,给孩子吃的是方便面,还有即食食品。”济南铁路公安局民警说。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有些婴儿不仅在被贩卖时遭受虐待,而且出生时就携带病毒。有些孕妇明知自己身体患有各种疾病,但受利益驱使,仍违法生产贩卖。经核实,共发现7名婴儿患有梅毒、艾滋病等。
  多数被亲生父母卖掉
  或终生难以再见面
  警方对被解救的37名婴幼儿全部进行了DNA采集,其个人身份等信息全部输入到公安部打拐数据库。截至目前,只有3岁的婷婷找到了自己的亲生父母。婷婷是这些被贩卖的婴幼儿中最大的一个,而卖掉她的竟然是她的亲奶奶和姑姑。被解救后,婷婷重新回到妈妈的怀抱。
  其他婴儿大多因为被亲生父母自愿买卖,给下一步寻找他们的亲生父母带来一定难度。由于不能马上找到这些孩子的亲生父母,警方决定,将他们安置在济宁和泰安两地儿童福利院。“父母卖孩子”如何量刑?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行为之一的即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犯本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的,应当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意见》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属于出卖亲生子女,应当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将生育作为非法获利手段,生育后即出卖子女的;明知对方不具有抚养目的,或根本不考虑对方是否具有抚养目的,为收取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的;为收取明显不属于“营养费”、“感谢费”的巨额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的;其他足以反映行为人具有非法获利目的的“送养”行为的。
  (摘自《济南时报》 201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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