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计委、教育部、民政部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确保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的医疗、教育和生活保障等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消除对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的社会歧视。
通知指出,对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要落实定期随访检测、抗病毒治疗和心理关怀等服务。对诊疗服务中发现的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者拒绝诊治。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的有效衔接,切实减轻其医疗负担。要落实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接受教育的合法权益,保证不让受艾滋病影响儿童上不起学或辍学。对受艾滋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要依法加强对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的隐私保护,未经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儿童的姓名、住址、学校、肖像、病史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具体身份的信息公开。对于泄露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信息的,依法进行处理。
(摘自《新京报》 张婷/文2014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