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今年是《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十周年、《浙江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实施两周年。《促进法》实施以来的十年,是我省农机化事业发展的“黄金十年”。日前,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省农业厅联合召开《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十周年座谈会,总结经验,分析形势,部署工作。现将座谈会上的部分领导讲话和发言摘登如下。
这十年,农机化发展环境之优、财政投入之大、农民热情之高、发展速度之快、对浙江农业的装备支撑作用之大前所未有。可以说,是开创了我省农机化事业发展的“黄金十年”。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渭山
2004年6月25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这是我国首部专门关于农业机械化的法律,标志着我国农业机械化进入了依法促进的新阶段。2012年7月27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这是我省首部地方性农机法规。“一法一条例”构筑起我省农业机械化的基本法律框架,为农业机械化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一法一条例”从法律的高度,确立了农机化在整个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了各级政府对扶持农机化发展的法定职能,确立了农机主管部门在促进农机化发展中的地位和职责,为农机化发展注入了强大的活力和持久的动力。10年来,我省认真贯彻“一法一条例”,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进一步保障和促进了农机化发展,成效明显。对这十年农机化发展,我个人的感受是“五个前所未有”:一是发展环境之优前所未有,二是财政投入之大前所未有,三是农民热情之高前所未有,四是发展速度之快前所未有,五是对浙江农业的装备支撑作用之大前所未有。可以说,这十年,是开创了我省农机化事业发展的“黄金十年”。
面对“三农”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省农业机械化发展仍存在着地区发展不平衡和农机的实用性、使用效率、市场竞争力有待提高等问题,还不能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需求。各级人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特别是农机主管部门必须以贯彻好、实施好“一法一条例”为机契,确保法律法规确定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为推动农机化事业持续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要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依法开展农机化促进和管理工作,切实抓好“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加强对“一法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检查,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制定和完善促进农机化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农机事业的发展。
二要进一步发挥立法和监督作用。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积极发挥监督职能,加强对“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扶持促进措施;加快法规修订工作,不断增强《条例》权威性和可操作性,确保《条例》更加科学实用。
三要进一步抓好普法宣传工作。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干部要深刻领会其基本精神,做到学好法、用好法,学用贯通,努力提高依法促进农机化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组织开展面向基层和面向广大农民群众的普法宣传活动,为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创造良好社会氛围,真正做到学法、懂法,依法办事。
《促进法》实施以来的十年,农业部门工作扎实,积极创新,成效显著,是我省农机化发展最快、实现历史性跨越的十年,也是使农业生产面貌“脱胎换骨”的十年。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黄旭明
今年是《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十周年、《浙江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实施两周年。《促进法》实施以来的十年,农业部门工作扎实,积极创新,成效显著,是我省农机化发展最快、实现历史性跨越的十年,也是农业生产面貌“脱胎换骨”的十年。可以说没有这两部法律,就没有现在农业发展的好态势。
从发展规律看,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纵观世界农业发展史,各国尽管选择了不同的发展模式和途径,但共同点是首先解决农业机械化问题,依靠机械设备来完成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生产作业,并以此为重点推进农业现代化。
从现实需求看,农业机械化是浙江农业发展的重要支撑。浙江农业必须是高土地产出率、高劳动生产率的农业,否则就没有竞争力。农业机械的应用,突破了人力、畜力所不能达到的规模、速度,大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实现了节本增效、肥药双控。
从发展前景看,农业机械化将步入快速发展的机遇期。“机器换人”的步伐在不断加快,领域在不断拓宽,农机化有着强大的内生发展动力。同时,农机化有强力的政策支持,农民也需要优质的农机产品和农机作业服务,这为农机产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前景。
贯彻实施好《促进法》和《条例》这两部法律,是做好农机工作的基本大纲。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深刻认识其重要性,把握农机化发展新形势、新机遇、新需求,全力抓好农机化工作。
一是工作理念要有新转变。要强化依法发展的理念,用法律手段来为农机化发展保驾护航;要强化“大农机”的理念,统筹谋划抓好农业机械化各项工作;要强化“以需促研”、“以用促建”的理念,以应用为导向加快破解农业生产、农机应用中的突出问题。
二是应用领域要有新突破。要强化适用农业机械科研开发,解决“机器换人”中“无机可换”的问题;要强化农机农艺融合,解决“机器换人”中“如何换”的问题,实现农机化均衡发展。
三是产业层次要有新提升。要大力发展现代高效设施农业,推进设施农业高质量、规模化发展,进一步拓展农业发展空间;要坚持机械、设施、智能“三位一体”融合发展,推进智慧农业机械、设施装备建设,提升农机装备智能化、精准化水平。
四是农机社会化服务要求有新发展。要进一步鼓励规模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购置农机,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扩大覆盖面,提高农机利用率和利用效益。
五是要素保障要有新举措。要完善农机化扶持政策,加大农机化促进工程实施力度,强化资金要素保障;要加强农机队伍建设,创新农机人才教育培训机制,强化人才要素保障。
六是工作机制要有新气象。各有关单位都要认真按照法律明确的职责任务,积极履职、积极配合、积极作为,合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迈进。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的十年,是我省农机化发展最快的十年。新阶段,农机化发展迎来了新常态,做好新时期农机化工作,需要准确把握新方向,主动适应新变化,不断满足新需求,以实际成效回应新期待,努力推动我省农机化事业在新的起点上,适应新的常态,实现新的跨越。
——省农业厅厅长史济锡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的十年,是我省农机化发展最快的十年。十年来,全省各级农业(农机)部门认真贯彻“一法一条例”,围绕建设高效生态现代农业,坚持改革创新,认真抓好理念创新、政策创新、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全力推进农机化事业发展,走出了一条优质、高效、富有浙江特点的发展路子。
新阶段,农机化发展迎来了新常态:工作重点有新方向,随着农业劳动力成本的提高和土地等资源要素约束的加大,农机化发展不仅要坚定不移地推进“机器换人”,提高农业生产效率,还要把推进“设施增地”作为新的目标,拓展农业发展空间;应用主体有新变化,传统一家一户的农机经营模式逐步退出历史舞台,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机服务组织等新型主体大量涌现,成为农机化的主要应用主体;功能作用有新需求,随着“两美”农业、绿色农业强省建设的深入推进,农机化必须在促进农业生态保护和建设方面作更多的考虑,服务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推进方式有新要求,行政和政策的推动仍然不可或缺,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需要我们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更要地发挥好市场机制的作用,为农机化发展注入更大的生机和动力;社会各界有新期待,党委政府将其作为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基础工作,农民群众将其作为体面劳动、致富增收的重要手段,要求农机化必须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更好更快的发展。
今后一段时期全省农机化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围绕绿色农业强省建设,坚持“立足大农业、发展大农机”,深入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以加快“机器换人”、“设施增地”为方向,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农机农艺融合为突破口,深入实施农机化促进工程,大力推进机械、设施、智能深度融合发展,着力提高农业机械化的覆盖率和渗透力。争取到2020年,主要粮食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0%以上,规模生产的茶叶、蔬菜、畜牧等主导产业主要环节基本实现机械化。
重点要抓以下五个方面工作:以农机农艺融合为主动力,进一步加快农业“机器换人”、“设施增地”;以示范区建设为主平台,进一步加大农机化整体推进力度;以社会化服务为突破口,进一步做大做强农机服务业;以管用有效为试金石,进一步推进农机化科技创新;以安全生产为保障线,进一步强化农机行业监管,努力推动我省农机化事业在新的起点上,适应新的常态,实现新的跨越。
10年来,湖州市农机化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政策扶持、拓展推广领域、创新方式方法、全力推进农机化发展,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湖州市农业局局长杨建明
2004年《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颁布以来,湖州市以贯彻实施法律为契机,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强化技术装备推广,农机化得到快速发展。
湖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机化工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意见》、《关于大力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从政策上加大扶持力度,优化农机化发展环境。10年来,各级财政用于各类农机化资金达到4.93亿元。“机器换人”、“设施增地”步伐进一步加快,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165.2万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水平达77%。比2004年提高35个百分点。全市设施栽培应用范围已拓展到果蔬、茶叶、水产、畜禽等产业,面积达38万亩,比2004年增长10倍多。农机服务组织服务能力全面提升,目前,全市有区域性农机化服务中心169个,农机专业合作社149家,农机专业户4947家,基本形成了覆盖全程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坚持依法监管,安全生产得到有效保障。早在2005年上半年,市县两级先后成立了公安驻农机警务联络室,开创我省及全国之先河,有效保障了农机安全生产,全市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连续9年保持负增长。
10年来,湖州市农机化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先进发达地区相比、与农业现代化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政策扶持、拓展推广领域、创新方式方法、全力推进农机化发展,为加快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建议:一是加强农机科研开发,进一步加大对农机企业、科研单位的支持,引导研发适合我省农业生产特别是主导产业生产需求的农机产品。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农机队伍的建设,确保农机推广有人抓、有人管。三是调整优化扶持政策,加大生态循环农机装备的扶持力度,以新型生态农机化推进生态循环农业的发展。
随着《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颁布实施,国家和省对农机化工作日益重视,我们也由“求生存”走上“求发展”的道路。希望今后加强对农机科研基础、科技服务平台、科技创新人才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建立健全支撑农机科技创新的机制。
——浙江省农业机械研究院院长黄东明
随着《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颁布实施,国家和省对农机化工作日益重视,省农机研究院承担的科研项目不断增加,我们也由“求生存”走上“求发展”的道路,并在自主创新、推广应用、为农为企服务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
近5年来,研究院共承担省市有关部门下达的项目60多项,授权专利70多件(发明专利6件),“小型饲料加工机组”、“丘陵山区多功能管理机”、“粮食生产辅助作业机”、“智能化扁形茶炒制机”等已进行产业化批量生产。“南方甘薯生产专用机械”、“小型马兰头收割机”、“大棚果园开沟深施肥机”、“设施农业远程实时监控方式与系统”在农业生产中广泛应用。
省农机研究院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服务企业和地方经济发展。与浙江四方集团、莱恩农装、武义周一机电、浙江汤齿等企业建立了紧密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撑和技术服务,累计开展院企合作项目50多项,成效显著。据不完全统计,省农机研究院所参与科技服务的几个企业,近3年间新增产值6.22亿元,利税达6200多万元,充分发挥了公益性科研机构的优势。此外,积极开展服务“三农”活动,产生社会经济效益1000多万元,推动了当地农业技术进步和农业经济发展。
建议:进一步明确农机科技创新的公益性地位,明确农业机械化科技创新的公共性、基础性、社会性地位,建立健全支撑农机科技创新的稳定投入机制;进一步加大先进适用农机技术装备研发力度,设立农机科技创新重大专项,制定阶段性农机装备和关键共性技术项目指南;进一步加强科研基础和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农机科研实验场所、检测鉴定场所、试验测试基地、农机装备技术展示场所、农机质量检测和推广鉴定等农机科研、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农机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力度,筹建面向生产应用方面为主的农机科研实验室和培训机构,在人才引进、培养上给予政策倾斜,以稳定我省农业机械科研人才队伍。
星光农机见证了《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以来浙江农机化黄金十年的发展历程。未来,农机行业仍是朝阳产业,下一个十年仍是农机发展的黄金时间,农业机械的集成化、智能化、信息化发展是一个必然的发展方向。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邵青兒
2004年,对农机化来说是一个特殊的年份,对星光人来说也是一个特殊的年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在这一年颁布实施,而星光农机也恰好在这一年正式成立。星光农机紧紧抓住十年的黄金时间,在履带式联合收割机行业由一个初出茅庐的小企业成长至2013年全国第4名。在某种程度上,星光农机见证了《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以来浙江农机化黄金十年的发展历程。
2006年下半年,公司开始树立企业愿景,明确企业发展方向,渐渐勾勒出星光未来发展的蓝图,下决心搞一款最适合中国农民、适应中国农业生产需求的产品。2009年,星光农机成功推出了4LL-2.0D全喂入多功能联合收割机,当年即实现销售2300多台,营业收入达到1.4亿元。自此,星光农机开始加速成长。2012年下半年,公司投资逾5亿元,启动了年产2万台多功能高效联合收割机项目,使产品的质量和可靠性跃上新台阶。
如今,公司通过自主科技创新,研发成果显著,产品多次获得国家级、省市级技术成果奖,并已拥有四项发明专利,另有三十余项发明专利得到受理。2014年9月,成立了陈学庚院士专家工作站,总投资近5000万元的星光农业装备研发中心也已竣工,人才和技术的储备将为星光带来更长远的发展。
我们认为,未来农机行业仍是朝阳产业,下一个十年仍是农机发展的黄金时间。而随着农业现代化和城镇化建设步伐的不断迈进,农业机械的集成化、智能化、信息化发展是一个必然的发展方向。星光农机将以《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10周年为新的起点,充分利用好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以及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政策措施,继续坚持差异化、精细化的企业经营理念,持续把企业产品当‘工艺品’来设计制造,在确实做好当前产品的情况下,选定一些能做的,精耕细作,用心“智造”,以创新驱动能力为追求,用开放的视野迎接未来的市场机遇和挑战。同时,希望省里加大对农机企业自主创新和科技开发的支持,加大对我省优质农机产品的支持,鼓励农机企业做大做优做强,扶持我省农机工业发展。
如果没有机械化,种粮的利润估计被人工工资上涨抵消了,现在种粮的利润主要来自机械化。 ——绍兴民乐粮油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金银燕
我从2009年开始承包土地种粮,面积从当时的260亩扩大到现在的3100亩,粮食生产已经实现了全程机械化。现在,愿意干农活的人越来越少,农业用工成本大幅度增加,必须加快“机器换人”步伐,实行机械化生产。
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发展的要求。以我为例,2009年,一亩地种2季需用工12工,成本大约700多块;现在3100亩地实现全程机械化生产后,一亩地种2季用工仅需3工,每亩地节约人工成本250余元,3100亩地可节省用工成本近80万元。如果没有机械化,种粮的利润基本被人工工资上涨抵消,现在种粮的利润主要来自机械化。《促进法》实施后,农机补贴范围和力度年年增加,让农民享受到了政策红利。我现有65台农机,如果没有购机补贴,实现全程机械化进度将大大延后。
建议:在农机化推进过程中,省厅虽有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的政策出台,但在地方落实比较难,迫切需要这一政策真正落地。全额购机的办法,好处显而易见,但也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农民购机资金压力,建议进一步提高结算效率,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方便农民购机;农机科研单位和农机生产企业,要研发劳动用工少、有利于降低劳动强度、有利于农机手作业安全的先进适用农机,提高农机作业安全性;要进一步加强农机管理队伍建设,让农机化工作有人管并且肯管、能管,为我省农机工作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为我省农机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
(以上内容由俞廷尚、李鹏整理,图片由本报记者叶敏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