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载文说,近期,各地检察机关相继公布一批“村官”腐败案件,从“百万级‘村官’”、“千万级‘村官’”乃至“亿级‘村官’”,地域各不相同,手段林林总总,数目有大有小,但一个共同特点都是利用手中权力,侵吞属于村集体全体成员的共有财产。“村官”腐败事件频发,原因有多种。除了内部监督乏力、外部监管缺失,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农村集体资产产权虚置。由于集体资产产权虚置,导致这些资产名义上属于村集体所有,但在一些地方成为事实上的“村官”所有。
遏制“村官”腐败,让集体经济发展惠及全体村民的一条重要路径,就是在推进村民自治、加强法律监管等制度建设的前提下,加快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明晰农村集体资产产权,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
当然,集体资产股份权能的实现形式多种多样,但无论哪种股份形式,都必须保障农民集体组织成员的财产权利不受侵害。
在当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通过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有助于遏制“村官”腐败,壮大集体经济,既关当前也利长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