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版:文摘

“醉驾入刑”3年 酒驾事故降25%

  公安部日前透露,自2011年“醉驾入刑”实施后,全国因酒驾、醉驾导致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实施前分别下降25%和39.3%,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醉酒驾车被认定为犯罪。据统计,3年来公安机关年均检查车辆、实施唾液或呼气检测近1亿人次,累计查处酒驾127.3万余起,醉驾22.2万余起,全国无一例醉驾案件被法院判决无罪。
  公安部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全国机动车保有量已超2.6亿辆,驾驶人接近3亿人,今后仍将快速增长。公安机关将始终保持对酒驾“零容忍”,严格执法,不断巩固深化酒驾治理成果,营造守法、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摘自《新华每日电讯》 白阳邹伟/文 2014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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