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波市鄞州区5家牧场养殖生猪因出栏价格波动获得31.4万元的保险赔款。宁波福宁种猪有限公司获得赔款9.2万元,公司负责人朱良云说:“有生猪价格指数保险,我们出栏的生猪养殖成本基本上能持平。”
7月15日,鄞州区签下省内生猪价格指数保险第一单,5家规模牧场为10.8万头存栏生猪投保。保险合同约定,每月市场平均“猪粮比”(即生猪价格与主要饲料价格玉米的比值)低于5.7∶1时,构成保险责任,止赔点为5.2∶1,逐月清算理赔,一头猪最高可获赔120元。
从合同7月16日生效到7月31日,国家发改委每周公布的“猪粮比”分别是5.31∶1、5.41∶1和5.51∶1,取其平均值为5.41∶1,也就是出栏一头生猪保险公司理赔69.91元。
8月4日,鄞州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共保首席承保人——人保财险鄞州支公司启动理赔程序,在牧场提供了完整的单证等资料后,该公司把理赔款打入这些牧场的账户。
人保财险鄞州支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生猪价格指数保险第一单按时赔付,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或缓解因价格波动而给养殖户收入带来的不确定性,也是把中央支农惠农政策贯彻落实和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相结合的一个具体表现。
鄞州区金融办负责人认为,“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在一定程度上能起到稳定生猪生产和平抑市场价格的调控作用。
张文胜 陈云
言论
养猪上保险,挣脱“猪周期”
鄞州区生猪价格指数保险第一单理赔,5家牧场养殖生猪因出栏价格波动获得人保财险鄞州支公司兑现的31.4万元保险赔款。这也标志着鄞州农业保险已从“保自然风险”逐步拓展到“保市场风险”。
猪肉价格太贵,消费者“吃不起”;猪肉价格太低,养殖户又“伤不起”。尤其是在生猪养殖周期波动下,养殖户往往是“赚一年、平一年、赔一年”,难以获得稳定收入。
以往的农业保险,一直保的是自然风险,发生灾害或意外事故,农民能拿到补偿。而对于农民在生产过程中的价格风险,一直处于无险可保的窘境。此次生猪价格指数保险第一单的签订,可以说是农业保险在产品创新、保障范围扩大和承保方式转变上的破冰。
去年3月,我国首部《农业保险条例》开始实施;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探索实施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7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在部署加快发展现代保险业中,提到“创新保险支农惠农方式”。鄞州签下的首单生猪价格指数保单可谓非常及时,是一个将贯彻落实中央支农惠农政策和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相结合的创新举措,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消除“猪周期”给养殖户带来的市场风险。
当然,有了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这个“避风港”,并不能“包治百病”,养殖户还要做好日常生产管理,降低生产成本。而政府方面,则需建立科学、合理的市场预警机制,为养殖户提供有效的信息服务。
张文胜 陈 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