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版:文摘

两部门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近日,农业部办公厅和财政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农民培训工作的通知》,支持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通知》指出,新型职业农民是指以农业生产为职业、具有较高专业技能、收入主要来自农业且达到一定水平的现代农业从业者,主要分为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三类。生产经营型主要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等;专业技能型包括长期稳定在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从事劳动作业的农业劳动力;社会服务型包括长期从事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农机服务人员、统防统治植保员、村级动物防疫员、农村信息员、农村经纪人、土地仲裁调解员、测土配方施肥员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通知》强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重点培育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适当兼顾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其中用于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资金不得低于70%。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新型职业农民遴选标准,让真正从事农业生产、迫切需要提升素质和生产技能的农民优先接受培育,原则上培育对象年龄不超过55周岁。
  (据农博网 宋岩/文 2014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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