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法制

老人欲报恩赠房受阻公证员帮助了却心愿

  7月25日,在老家奉化呆了一个多月的王师傅,满心释然地踏上了回家的路途。十多年来,他报恩的心愿终于在故乡公证处的帮助下,得以了却。
  上世纪50年代,王师傅兄妹三人先后离开家乡,外出求学。由于学校离家较远,三人无法经常回家,家中老母无人照顾。幸好王师傅的义兄李某及时出现,帮忙照顾王家老母,解除了王师傅三兄妹的后顾之忧。特别是李某的长女李小妹(化名),为了更好地照顾王师傅的母亲,还搬去与她同住,几十年如一日,代替王师傅兄妹尽孝道,直到老人安然离世。
  李某一家人长期对老人无微不至的照顾,让王师傅兄妹很受感动,他们打算将母亲留下的一处农村房产赠与李小妹。于是,王师傅和李小妹来到奉化市公证处要求办理公证。
  但公证处工作人员在查验相关证据后,却发现这个公证无法办理。原来,王师傅的母亲张某去世后未留下任何遗嘱,李小妹也不是张某的法定继承人,因此无法直接继承张某的遗产,只有王师傅兄妹三人才是法定的继承人。
  经过公证处工作人员耐心解释,王师傅虽无法办理公证,但也表示理解。然而,王师傅落寞的神情却萦绕在工作人员的心头,眼前这位七旬老人奔波千里赶回故乡,只是为了了却一桩心愿,公证员很想再帮他做点什么。
  在查找相关法律规定后,公证员建议王师傅继承遗产后,再进行房产遗赠公证。
  最终,王师傅在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情况下,继承了房产。同时,为使自己百年后,李小妹能顺利获得赠送的房产,公证处又为王师傅办理了遗赠公证。
  为什么不是直接“赠与”而是“遗赠”?公证员解释说:“这个房子是农村的房产,在现有的政策条件下,李小妹不是直系亲属不能过户。所以我们建议王师傅先办理遗赠,一旦以后政策放开了,就能直接过户,这是一个较为长远的考虑。”
陈岚 蒋颖 龚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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