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农资

浙江等五省试点高毒农药定点经营

  为加强高毒农药监管,今年农业部在河北、浙江、江西、山东、陕西五省开展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试点。各地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自愿申报、严格标准、程序公开、公正遴选”的原则,确定一批示范县和定点门店,实行高毒农药专柜销售、实名购买、电子档案、科学指导,建立高毒农药可追溯体系,逐步实现从生产、流通到使用的全程监管,探索建立高毒农药监管的长效机制。
  承担试点任务的5个省农业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示范县和定点门店的选定条件、创建内容和目标要求等,确定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示范县31个、定点门店353个,落实责任到人、进度到月,并指导示范县细化实化项目实施方案,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同时,要建立比较完善的农药监督管理体系,县农业局要配备农药执法人员,乡镇配备农药执法监督员(质量安全监管站站长)、村里配备农药执法信息员(村委会主任),分别负责全县、全乡(镇)、全村的农药经营监管和使用指导。各示范县农业部门要分别与高毒农药经营企业(或批发商)、各定点经营门店签订责任状,明确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和农业部门的培训、指导与监管责任。
  各示范县要利用项目资金,为高毒农药定点经营门店配备计算机、扫码枪、身份证识别器等相关电子信息设备,实现高毒农药扫码进货、扫码销售、实名购买、电子台账等功能,建立高毒农药可追溯系统。
  要通过宣传、培训和指导,逐步规整高毒农药定点经营门店的经营场所、经营行为,许多门店要像百货超市一样,在设立“高毒农药销售专柜”基础上,将其它农药产品按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等分门别类整齐摆放,有的还在每一个产品包装上打上价签,明码实价,既便于农民正确选购,又可避免误买或取错农药。
王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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