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版:文摘

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发布实施

  近日,由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共同编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国家标准发布,该标准将于今年6月25日起正式实施。
  高标准农田是指土地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善、农田配套、土壤肥沃、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到2020年,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8亿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已成为国家战略部署。《通则》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主要涉及的田、土、水、路、林、电、技、管八个方面,规定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基本要求。其中核心部分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基本原则、建设区域、建设内容与技术要求、管理要求、监测与评价、建后管护与利用六个方面。
  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和技术要求方面,《通则》规定了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等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具体内容和技术要求,提出了耕作层厚度、田间道路通达度、农田防护面积比例、田间基础设施使用年限等一系列量化指标要求和建成后耕地质量等级、地力等级要求。如明确要求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不高于8%,田间道路通达度不低于90%,农田防护面积比例不低于90%,田间基础设施使用年限不低于15年,还要求建成后耕地质量等级应达到所在县同等自然条件下耕地的较高等级。
  在高标准农田管理方面,《通则》规定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土地权属管理以及验收要求等,同时,还明确规定为实现集中统一、全程全面、实时动态的管理目标,采用信息化手段,利用国土资源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利用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定期全面报备建设信息,实现信息“上图入库”管理和部门信息共享。要求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统计制度,定期上报并适时发布建设情况等。
  (据新华网 马文生 /文2014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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