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断出台扶持政策的同时,我省各地积极探索多种模式,破解农民贷款难、农机具投保难等问题。“没有抵押物、没有担保人,银行一般都不肯放贷。”这是众多农机手面临的现实难题。
近年来,随着购机补贴政策的深入实施,农民对购机资金的需求逐年加大,台州、温州、宁波等地鼓励农机销售企业为购机户提供担保,解决农户购机时资金不足的难题。
据了解,这种担保贷款方式,所贷款项主要为购机补贴中央和地方补贴部分,农户通过与银行签订贷款协议,约定银行将所贷款项直接打给销售企业,并在财政将补贴款打入农户申请购机补贴资金的银行账户后,由银行直接扣除所贷款项和利息。
此种方式所贷资金额度较小,贷款周期较短,银行风险较低,贷款利率也较低,个别银行甚至不向农户收取贷款利息,而是由农机销售企业与银行共同承担,深受购机农户欢迎。
目前,这种贷款担保方式成为我省推行农机购置补贴“全价购机”模式后,解决农民购机资金不足问题的有效途径。各地还先后探索出互助担保、社会资源担保、政府基金担保等形式,解决贷款中担保这一问题。
农机具抵押贷款、信用贷款、自有资产抵押贷款等方式的不断涌现,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农机贷款形式。2012年,嘉善县农经局和嘉善联合村镇银行合作,对购机农户和合作社在享受购机补贴的同时,提供农机购置专项贷款,无需抵押、无需担保,贷款标准为不超过所享受补助金额的90%,贷款利率执行银行基准利率,去年全县该项贷款资金总量达157万元。平湖市农村合作银行推出“新融机”贷款,向符合购机条件的大户提供专项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可达所购农机具金额的80%,贷款利率执行银行基准利率,受到农民欢迎。
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全省各地联合金融机构共落实相关贷款资金1.2亿元,较好地解决了农机化经营主体资金短缺问题,有力促进了我省农机化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