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记者 金茹 通讯员 陈建明
今年是全省启动农业“两区”建设的第五个年头,为顺应形势发展和改革创新要求,充分发挥考核的引领指导作用,日前,我省修订印发了新的《浙江省现代农业园区(综合区)考核验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记者就此采访了省农业“两区”办主任,省农业厅党组成员、总农艺师王建跃。
记者:王主任,您好!农业“两区”建设是我省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建设4年多来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效,这次为什么要提出修订《办法》?
王建跃:农业“两区”建设自2010年启动以来,全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积极行动、密切配合,集聚要素、狠抓落实,到2013年底,已累计通过验收综合区33个、示范区98个、精品园315 个,面积173.99万亩;累计建成粮食生产功能区4984个,面积465.2万亩。2013年,33个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实现产值149.6亿元,亩均综合产值11113元,比上年增长12.6%,比周边地区高20%以上。
但随着园区建设的不断推进,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与此同时,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现代农业的发展提出了很多改革创新的要求,综合区作为浙江现代农业发展的主平台,其工作导向也需做相应的调整和优化。
记者:那主要是做哪些方面的调整?
王建跃:主要是从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两个方面进行调整。
1.问题导向。一是针对“非粮化”问题。由于粮食生产效益偏低,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水平不高,特别是粮经轮作区(稻菜轮作区)基础设施比较薄弱,确保种植一季水稻难度较大,甚至有些粮食生产功能区建成后,农民改种其它经济作物。在这方面“两区”办缺乏有效的管理制约手段,需要从修订《办法》入手,强化导向作用。二是针对整体推进问题。现代农业综合区普遍存在“点亮”而“面不亮”的问题,整体水平欠佳,大部分综合区只重视园区内各主导产业示范区、精品园的区块建设,忽视了各产业区块相互间的连接。三是针对内涵提升问题。现代农业综合区建设在基础设施等方面得到了明显加强,但是内涵不够,“形似而神不似”等问题明显存在,突出表现在规模经营、生态循环等软件建设方面还不够,主体总体小而散,农业龙头企业带动能力不够强,产加销各环节联结不够紧,农业附加值提升不够。
2.目标导向。也就是要符合现代农业发展改革创新的新要求。中央、省委省政府对今后一个时期的农业工作进行了决策部署,提出了改革创新、加快构建新型产业经营体系的新要求,并把粮食生产能力、农业水环境治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工作摆到了突出位置。我省“两区”建设提出要重点推进“两区”建设与适度规模经营、农业结构调整、农作制度创新和美丽乡村建设有机结合的新目标、新要求,这都要求进一步修订优化《办法》,发挥其指挥棒作用。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此次《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
王建跃:此次《办法》修订,重点增加了保障粮食生产能力、促进农牧结合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内容,突出强调了园区建设整体水平和神形兼备。
1.把“保障粮食生产能力”作为综合区考核验收的前提条件。《办法》把“综合区内粮食生产功能区已经建成并通过考核验收;粮经(稻菜)轮作区块种植一季粮食的面积达到50%以上”作为综合区申请考核验收的前提条件。
2.单独设立“生态循环”内容作为综合区考核验收的重要指标。一是把综合区“达到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的建设标准”作为综合区申请考核验收的前提条件。二是在“综合指标评分标准”中,增设“生态循环”指标,分值为20分,占总分权重的10%;同时相应增加“生态效益”在主导产业示范区和特色农业精品园分项评分标准中的分值。
3.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综合区考核验收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是把“无重大农业生产安全事故,无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作为综合区申请考核验收的前提条件。二是在主导产业示范区和特色农业精品园的评分标准中,增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指标。
4.突出园区的整体水平和内涵建设。一是增加了“整体水平、基础设施、科技应用、生态循环、产业化水平、组织管理”等综合指标的权重,由原来的40%提升为50%,同时相应减少主导产业示范区和特色农业精品园等产业区块的权重。二是在“综合指标评分标准”中增设了“整体水平”指标,包括区块间连接、园区整体布局等内容,分值为8分,占总分权重的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