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4版:浙江供销

加快构建现代农药管理体系,通过3-5年努力

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普及率要达到90%以上

  本报讯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创新农药管理机制保障农产品质量及生态安全的意见》,要求通过3-5年努力,力争使高效、低毒、低残留环境友好型农药普及率达90%以上,其中生物农药的推广应用率达10%以上,化学农药使用量减少15%以上;农药对病虫害防治的贡献率达80%以上;农药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和标签合格率分别达92%和95%以上;主要农产品控制农药残留合格率达98%以上,确保不发生因农药使用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人畜中毒死亡和生态环境安全事故。
  农药是防治病虫害、保障农业丰收必不可少的生产资料,也是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因素,事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安全。近年来,各地加强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管理,积极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药,不断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力促进了高效生态农业发展。但是,滥用乱用农药现象仍较为普遍,违法生产、销售、使用禁限用的高毒农药和隐性成分农药的行为屡禁不止,生物农药推广应用率不高,农药产业发展水平总体较低等,影响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村生态环境。《意见》指出,要以围绕“五水共治”和绿色农业强省建设的总体要求,以“保供给、保安全、保民生”为主要目标,加强农药源头管理,科学引导生产,优化农药产业和使用结构,加快构建集农药登记、执法监管、科学使用、质量检测、风险预警等为一体的现代农药管理体系,促进农业现代化和现代农药产业发展。
加强农药管理,规范农药市场秩序
《意见》指出,要依法规范农药登记制度。加快推进蔬菜、杨梅、草莓、中药材、蚕桑、山核桃、食用笋等区域特色作物用药试验筛选与依法登记。加强农药登记产品跟踪调查,为农药登记证续展和换发提供依据。
  要规范农药经营管理。各级农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农药经营准入标准,指导经营者按照服务半径合理布点,规范农药经营秩序。全面推进高毒(高风险)农药定点经营制度,大力发展农药连锁经营、配送服务等新型农药流通业态。
  要加强农药生产和进出口管理。严禁无定点资质企业从事农药生产,严禁农药企业生产无证产品。农药生产企业要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标准和技术规程进行生产,确保生产产品与许可、登记的产品一致。全面推行农药产品条形码,实现农药产品的可追溯。
  要加大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市场执法监管力度。各级农业、工商、公安、经信、质监等部门要加大对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执法监管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非法经营、非法添加禁限用的高毒农药、非法添加隐性成分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各级农业、质监部门要加大对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的质量监测力度,加强蔬菜、水果、茶叶等主要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加快建成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室,对公众免费开放。建立农业投入品购销、监管信息化网络平台,推行挂牌动态管理、“黑名单”等制度。
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意见》指出,要加强农药使用管理。各级农药行政主管部门要制订完善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和田间施药操作规程,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认真执行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生产档案记录等制度,确保可追溯。各级农业、林业部门要根据当地病虫害发生特点,及时发布病虫害防治用药指导目录,向农民推荐安全、高效、适用的农药品种,指导农民正确选药、适期用药。农药经营者应遵照农业、林业部门发布的病虫害预报预警信息销售农药,并正确介绍农药使用范围、防治对象、使用方法等,不得误导农药使用者增加用药种类、用药次数和用药量。要建立健全废弃农药及农药包装物的回收处理制度,促进“清洁田园”建设。
  要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大力培育和发展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减少化学农药用量,提高防治效率。制订并实施农药减量使用计划,逐步控制和减少高毒(高风险)农药使用,探索高效双低(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补贴工作,加快推广高安全、低风险的环境友好型农药。加快推进特色经济作物病虫害防治农药的登记生产、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确保农林业生产有合法农药可用。
  要建立农药安全使用风险预警机制。发现登记农药对农林产业和产品质量安全、人畜安全、生态环境等有严重危害或者较大风险的,要依照《浙江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在特定区域、特定时段内以及对特定农作物依法实行限制使用。
推进农药科技创新,促进农药产业转型升级
《意见》强调,要优化农药产业产品结构。落实和完善促进农药产业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支持研发生产安全、高效、经济、低毒、低残留的环境友好型农药,落实扶持生物农药生产的税收优惠政策。
  要大力推进农药科技创新。加快研究开发一批适应绿色农业发展的高效、低毒、低残留和环境友好型农药新产品、新剂型。积极支持相关科研单位、农药推广部门和企业自主开发、引进、吸收国内外新装备、新产品、新技术,加快推广先进适用施药技术。《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出台有力的政策措施,切实提高农药管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各级财政要加大对特色作物用药登记试验、生物农药及高效双低(低毒、低残留)农药应用、新农药研发与安全用药技术、废弃农药及包装物回收处置等工作的支持力度。鼓励农药生产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增加对农药产业转型升级的投入,加快农药产业转型升级步伐。
本报记者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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