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银监会印发
了《关于做好2014年农村金
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下称
《通知》),鼓励社会资本投资
入股农村信用社,同时也将
进一步提高民间资本对村镇
银行的参与度。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是主
要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服
务“三农”的银行业金融机
构,是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
的重要组成部分。《通知》提
出,要稳步推进农村信用社
产权改革,稳妥组建农村商
业银行,提升民间资本股比,
壮大支农资本实力。同时,也
要求加快处置高风险机构,
吸收社会资本参与高风险机
构重组改造,适当放宽持股
比例要求。而在村镇银行方
面,要进一步提高民间资本
的参与度,坚持股东本土化
和股权多元化,优先引入当
地优质企业和种养大户投资入股,科学调整主发起行与其他股东的持股比例。
同时,在今年信贷增速趋稳、监管机构有保有压的背景下,《通知》强调,保持涉农信贷投放总量持续增长。支持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重点服务“三农”的金融租赁公司,与农机设备制造商加强业务合作,开展涉农金融租赁业务。鼓励县域组建政府出资为主,重点开展涉农担保业务的融资性担保机构。支持其他融资性担保公司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据银监会统计,截至2013年末,全国共组建农村商业银行468家、农村合作银行122家、农村信用社1803家、村镇银行1071家,民间资本在农村小金融机构中的合计持股占比达90%。
(据人民网 闫瑾/文 201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