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省农业行政执法总队接到匿名举报,反映有人在我省经营、推广未经审定的玉米种子。省总队接报后初步调查认为,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并将此案交予当地农业执法部门查处。按有关规定,将给予举报人奖励。请举报人见报后,与省农业行政执法总队联系,联系电话:0571-86757806,总队将严格按规定为举报人保密。
省农业行政执法总队热诚欢迎广大人民群众举报农业违法行为,举报可以来电、来信、来人,可向当地农业执法部门举报,也可直接向省农业行政执法总队举报或拨打全国统一举报电话12316。为便于案件查办,提倡实名举报。
浙江省农业行政执法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