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版:文摘

两部门:禁止违法采挖大树“绑架”进城搞绿化

  近日,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树木移植管理的通知》。
  近年,全国各地的“园林城市”、“生态城市”、“森林城市”等不断兴起,农村、山区里成千上万的大树、古树被连根挖起,“绑架”进城。为进一步规范树木移植,《通知》要求,除农村居民房前屋后个人所有且不属于古树名木的以外,凡采挖胸径5厘米以上的树木,都要由树木所有权人或单位提出申请,按规定审批后方可实施。合法采挖树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采挖林地上的其他树木,防止破坏周边植被。采挖后要及时回填土壤,防止水土流失,把对原生地的生态影响降到最低程度。要强化采挖树木运输、经营管理。运输采挖的树木,必须办理木材运输证。假植的树木再次采挖的,必须提供合法来源证明。《通知》强调,禁止使用违法采挖的大树进行城乡绿化,坚持以适地适树、全冠苗木栽植作为造林树种选择和苗木规格确定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强化面向城乡绿化的良种苗木繁育工作,根据需求做好规划,扶持一批种苗龙头企业,发展和建设苗木基地,积极使用先进育苗技术,选用优良品种,培育数量充足、质量优良、品种对路、结构合理的适合城乡绿化的苗木。鼓励有条件的国有林场,充分利用天然更新的幼树,建设大规格苗木基地,科学发展林苗一体化模式。鼓励以森林经营为主要目的,抚育间挖的幼树用于城乡绿化。严格执行种苗生产经营许可、标签、档案、检验检疫等项制度,加大对苗木来源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来源不清的苗木依法予以查封、扣押。
  (据新华社 王硕/文 2014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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