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法制

闹心的农村快递乱象该如何应对

  对于很多农村父母来说,过年过节收到身在外地的儿女寄来的礼物,或者给儿女寄去老家的物品聊解相思之情,应该是一件很高兴的事。然而,现在快递行业中存在的不送约定地点、先签字后查看、漫天要价等乱象,给寄件人和收件人带来了很多不快和麻烦。
  村民于老汉的儿子军校毕业后当了一名边防军官。于老汉家虽然装有固定电话,可每逢老人家外出种地,就会接不上儿子的电话。不久前,儿子通过快递给老父寄去了一个手机。快递到家时,于老汉看到封皮写的是一部手机,于老汉打算当快递员的面打开看看,可快递员让于老汉先签字。于老汉签完字,没等看,快递员就走了。回屋打开一看,包裹里竟是一块砖头。于老汉找到那家送快件的公司,公司竟以于老汉已经签字拒绝承担责任。那么,碰到这种问题,老人家又该如何让应对和有效维权呢?
  说法:手机变砖头,这是一起调包盗窃案。《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递快件(邮件),应当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邮件)外包装完好的,由收件人签字确认。投递的快件(邮件)注明为易碎品及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的,企业应当告知收件人先验收内件再签收。企业与寄件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对于网络购物、代收货款以及与用户有特殊约定的其他快件(邮件),企业应当与寄件人在合同中明确投递验收的权利义务,并提供符合约定的验收服务,验收无异议后,由收件人签字确认。
  《快递服务国家标准》规定:在验收过程中,若发现快件损坏等异常情况,收派员应在快递运单上注明情况,并由收件人(代收人)和收派件员共同签字,收件人(代收人)拒绝签字的,收派员予以注明。发生快件延误、丢失、损坏和内件不符时,快递服务组织应予以赔偿。快递员不告之、不准许于某先验货后签字,快递公司应对快递员的职务行为负责,在盗窃案件破获前损失应由快递公司负责。如果快递公司不赔,于老汉的儿子可以以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提起违约之诉或侵权之诉。
王景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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