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鎏琰 俞圣威
冬日阳光暖融融。杭城迎来了参加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他们为浙江的现代化建设献计献策。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安全仍是代表和委员们关注的热点问题。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主任方丽槐:
食品安全无小事,哪怕只有1%的问题,也必须尽到100%的努力。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社会关注度非常高。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这些年我省农业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采取了推广标准化生产、加大监测抽检力度、加强产地准出管理、推进基层监管体系建设和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等一系列措施,目前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总体上是安全的,并逐步向好。2013年,全省农产品抽检总体合格率为98.5%、蔬菜合格率为97.4%、水果合格率为98%、水产品抽检合格率为99.7%、畜禽产品为99.9%,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成绩来之不易。但食品安全无小事,事关百姓安康,我认为哪怕只有1%的问题也必须尽到100%的努力。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个案还时有发生,有的是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问题,有些是极少数不法分子不讲诚信、不讲良心制造出来的问题,政府部门必须花更大的力气、下更大的决心通过综合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让百姓能喝上放心奶,吃上放心肉、放心菜。
省人大代表、萧山舒兰农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尚舒兰:
发展循环农业是保护生态环境的有效途径。
发展循环农业,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护生态环境的有效途径。
发展循环农业,就是要在农作系统中推进各种农业资源循环利用与高效流动,以此实现节能减排与增收的目的,促进现代农业和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循环农业作为一种环境友好型农作方式,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只有不断输入技术、信息、资金,使之成为充满活力的系统工程,才能更好地推进农村资源循环利用和现代农业持续发展。因此,就要使每种资源在各业之间流动中尽量达到“吃干榨净”,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面源污染,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
省政协委员、省农科院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所长王强: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要由“问题突发后整治”向“风险评估、管理”转变。
由于农产品生产过程长、生产条件可控性差,加上产地环境易受污染及气候、土壤等因素,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许多潜在的风险隐患,如重金属、抗生素、生物毒素、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都有可能导致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目前对这些风险隐患的情况不明、监管缺乏措施,已成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空白,并且往往成为媒体报道甚至炒作的对象,如西瓜膨大剂、香蕉催熟剂、黄瓜拉直灵、果蔬保鲜剂、镉米、食用菌增白剂等事件,对消费者的食品安全以及农业产业和农民增收造成了严重影响。
建议我省设立财政专项,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体系建设。通过软硬件建设,采取调查取样、研究分析、评估预警等方法,探索未知的风险隐患,评价已知的风险因子,及时开展预警,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科学应对潜在的风险隐患以及可能引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我省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提升现代农业发展层次提供有力保障。这些专项经费将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实验室和监控点的仪器设备购置、预警信息平台建设、风险因子监测与风险评估预警、风险预警通报与安全知识普及培训等。
省政协委员、宁波市农业局副局长、市科协副主席朱红霞:
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在新的形势下,农产品和食品安全工作已经成为考验党和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工作,其重要性、紧迫性更加凸显。与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相比,农业部门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力量非常薄弱。在宁波市就表现为市、县、乡三级农业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已开始搭建,但力量严重不足;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基本形成,但检测力量、检测水平需要提高;监管机制进一步拓展,但农产品市场准入、质量可追溯等长效机制仍未建立。
建议加强市、县两级农业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建设,组建专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有效落实畜禽屠宰监管职能划转工作;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执法队伍建设。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