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法制

2013,农业行政执法三大亮点

  □本报记者 张佳妍
  本报讯 为了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农民合法权益,2013年,我省农业行政执法系统加大执法力度,推动执法创新,狠抓工作落实,执法工作成效显著。1月9日,省农业厅发出今年第1号通报,表彰慈溪、平湖、东阳、温岭及嘉兴南湖、台州椒江等6个农业部门,上年办案均在30起以上,杭州余杭区、宁波、奉化、台州及其黄岩区农业部门,以及义乌综合执法局上年办理了涉农大案。
  据了解,2013年,我省共组织了“绿剑”春季、秋季和保安全三次专项集中执法行动,通过明查暗访、交叉检查、拉网巡查、质量抽检、追根溯源、部门配合和检打联动等方式,查处了一批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72822人次,检查各类农资生产经营网点42438个次,查获假劣农资726.5吨,办理各类案件1545起,结案1467件,办结率95%。
强人员,激发办案热情
  这一年,省农业行政执法总队不断加大“绿剑”执法行动力度,大力创新执法机制,连续开展了三次“绿剑”集中执法行动,创制了“执法建议书制度”、“大要案通报表彰制度”、“案件督办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创新执法人才队伍的建设,建立了全省农业行政执法办案人才库,确定了首批26名农业执法人才。特别是通报表彰了12起大要案,激发了各地执法人员的办案积极性。
  此外,为提升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和案卷制作水平,省农业行政执法总队在这一年举办了2次研讨会、1次座谈会,就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讨;11月下旬,举办了全省农业执法骨干培训,邀请农业部质监局、省公安厅、省高院等部门专家,就两段监管体制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以及执法系统廉政建设等问题作重点辅导。
  通过课堂讲授、案例研讨、案卷点评、执法竞赛等多种形式,提升执法能力。在全国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中,省农业行政执法总队推荐给农业部的三个案卷均被评为全国优秀案卷和优秀文书。
强建设,推进信息化进程
  2013年,为全面推进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建设,确保农业执法持续深化,省农业行政执法总队把推进农资信息化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力争在2015年基本建成覆盖全省的农资监管信息化系统。与省财政厅联合发出了《关于全面推进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建设的通知》及《浙江省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建设二期方案》,把工作重点从开发购销软件转变到搭建数据平台,努力促使农资信息化系统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民信箱、执法通等平台的对接与融合,打造成全省联网的农资监管网络。截至年底,全省45个信息化建设县(市、区)有1525家农资经营单位开展了农资监管信息化建设,应用POS机(电脑)销售1207家,基础数据库录入农资生产经营单位2116家,审核通过农资商品15744个。
强抽检,深化维权服务
  2013年,全省农业执法办案人员,对销量较大、新进入当地销售、群众反映强烈及前两年抽检不合格的产品进行了重点抽检。全年完成各类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检5248批次,超计划数22%;合格4528批次,合格率86.3%,较上年提高2.6个百分点(2012年83.7%);根据抽检发现的问题共立案查处违法行为635起,占全省农业执法案源总数的40%。
  为了提高农民识假辨假和科学合理使用农资的能力,全省各级农业执法机构在省农业厅及执法总队的部署下,开展了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全省全年共印发“明白纸”等宣传资料120多万份,接待咨询群众10万多人次,展销农资产品80多万公斤。
  这一年,省农业行政执法总队还新增了生产事故调处指导科,负责生产事故调处指导协调。组建了由62名专家组成的第三届全省农业生产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为生产事故调处提供有力的技术指导和支撑。全年全省共调处各类农业生产事故396起,为农民争取赔偿、补助款6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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