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上旬,省农业厅根据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打造“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省份的要求,再次对农业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整合精简。
此次农业行政许可事项整合精简拟整合5项、转变管理方式4项、不再执行5项、不列入1项,将行政许可事项减为25项(含已委托下放的许可事项),省级仅保留涉及“公共卫生安全”、“农业生产安全”、“种质资源保护”等重大公共利益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许可”等10项许可事项。
据悉,今年上半年,省农业厅已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过全面梳理和精简。在精简审批事项的同时,省农业厅还进一步加大下放审批权限的力度,推进行政审批扁平化管理。
下一步,省农业厅将按照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统一部署要求,进一步转变理念、创新方式,从“重审批、轻监管”向“重服务、强监管”转变,继续做好农业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工作,抓紧制定人员培训制度、印章管理制度、违规纠错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绩效评价制度等一系列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相应制度,实现审批监管的内容、程序、考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监管职责履行到位,避免出现管理上的真空和安全上的隐患。 邬赟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