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下列项目用海符合海域使用权登记要求,准予登记。其中注销登记1宗、抵押登记1宗、抵押注销登记1宗、查封登记2宗。公告如下:
注销登记
序号
1
海域使用权人
舟山增洲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登记号
浙2009008
证书编号
国海证083300342
用海方式
港池、透水构筑物
用海面积(公顷)
20.8602
抵押登记
序号
1
抵押人
宁波东升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县支行
证书编号
国海证093300260号
抵押注销登记
序号
1
抵押人
浙江东红船业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县支行
证书编号
国海证093300262号
抵押登记证明书编号
浙海权抵登字2010037号
查封登记
序号
12
海域使用权人
浙江七里港船业有限公司浙江七里港船业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
国海证093300292国海证093300293
执行单位
乐清市人民法院乐清市人民法院
查封日期
2013-10-282013-10-28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海域使用权登记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根据《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