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小平
为贯彻落实省委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省畜牧业转型升级,省农业厅、省环保厅日前联合下发《浙江省畜牧业区域布局调整优化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全省畜牧业区域布局提出了明确的调整优化总体目标。
调整优化总体目标
根据《方案》,我省畜牧业区域布局调整优化的总体要求是: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按照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和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方略的总体部署,坚持“生态优先、供给安全、调量提质、助农增收”的基本原则,突出创新驱动,调整优化畜牧业区域结构、品种结构和产业结构,加快全产业链的融合,实现畜牧业发展与保护生态环境的双赢。具体来说:
一是要全面实现生态养殖。根据种养配套、农牧结合、生态循环、污染减排的总体要求,到2015年,全省落实种养配套耕地(林地按10亩折1亩耕地计)面积1000万亩以上,畜禽养殖场排泄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7%以上,畜禽养殖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比2010年削减10%以上;配套建设完善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到2014年6月底前,畜禽养殖主产县全部建立死亡动物无害化集中处理中心;到2015年前,全省全面实现无害化达标处理。
二是调整生猪养殖布局。按照“有保有压”的要求,依据环境承载和市场发展需求,至2015年,全省生猪饲养量减少400万头。其中,嘉兴、衢州等养殖过载区域分别调减生猪饲养量45%和15%以上;温州、台州猪肉自给率提高15个百分点以上,宁波、丽水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杭州、湖州、绍兴、金华、舟山保持稳定。全省形成三大生猪产业区块,即浙北杭嘉湖传统产业区、金衢绍浙中核心产业带和甬温台丽产业扩展区。
三是优化产业内部结构。进一步调整优化肉类消费结构,加快发展优质地方品种猪、优质肉鸡以及牛、羊、兔等草食动物,巩固奶业生产,突出发展湖羊、肉兔、鹅,提升蜜蜂等特色产业。到2015年,全省牛、羊、兔肉占比提高到10%以上,禽肉占比提高到30%左右。全省家禽饲养量达到5.5亿只、牛饲养量35万头(其中,奶牛稳定在6万头),羊饲养量428万只(其中,湖羊277万只),兔饲养量1040万只。
四是推动产业整体提升。大力提升规模化水平,力争到2015年,生猪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占比由现在的51%提升到60%,全省家禽规模化水平由现在的87%提升到92%;大力提升产业化水平,力争到2015年,基本形成以龙型主体带动为主的新型畜牧产业体系;大力提升设施化水平,力争到2015年,基本完成规模养殖场的设施化改造任务。通过加快推进畜禽养殖规模化、产业化、设施化,全面提升产业综合生产能力。
调整优化五大重点
根据《方案》,本次全省畜牧业区域布局调整优化,主要突出调整划定禁限养区、促进农牧紧密结合、落实无害化处理要求、培育优势精品产业、提升产业整体素质五方面重点。
重点之一:依法调整划定禁限养区,规划要落实到具体地块。《方案》要求,各设区市政府要督促指导所辖县(市、区)政府切实落实“依法、科学、合理”的要求,在2014年3月底前重新调整优化畜禽养殖的禁、限养区,并由县(市、区)政府向社会公布。各县(市、区)政府要按农田耕地每亩2头存栏猪(其他畜禽按粪尿排泄量当量测算)、林地每亩0.2头猪标准,科学测算非禁养区域畜禽养殖总量,并结合当地土壤地势、农作物品种、有机肥异地消纳和污染减排要求,科学确定当地畜禽排泄物承载能力和畜禽养殖量,于2014年3月底前出台生态畜牧业发展规划,确保规划内畜禽养殖场及配套生态消纳地落实到镇、村具体地块。
重点之二:大力推进畜禽生态养殖,全面改造规模场生态化设施。《方案》要求,要立足农林牧渔科学配套和畜禽养殖排泄物资源化利用,促进养殖上山入园,加大农业“两区”配套力度,从种养场(户)小循环和区域循环两个层面,逐场、逐区落实资源化利用措施。在今年年底前,对规模养殖场生态化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落实管控措施,杜绝向水环境直接排放畜禽排泄物;2014年底前,落实存栏猪10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的生态消纳地;2015年底前,全面落实畜禽养殖生态消纳地。鼓励发展畜禽粪便、沼液收集处理配送的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发展有机肥加工、沼液综合利用和新能源开发,鼓励对现有规模养殖场的设施进行生态化改造,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规模场的设施生态化改造,基本建立起农牧紧密结合、生态消纳到位、设施装备先进、资源循环利用的生态畜牧业发展格局。
重点之三:加快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全面实施“河长制”。《方案》要求,加快建设死亡动物无害化集中处理设施,畜禽养殖主产县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死亡动物无害化集中处理厂建设的项目立项、用地指标落实、环评等工作,2014年6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其他县(市、区)也要在今年年底前完善畜禽养殖相对集中区域的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鼓励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的专业服务,建立健全“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的运行机制。各级政府要依法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全面实施“河长制”,切实落实养殖业主“承诺制”,确保在今年年底前明确所辖区域内所有河道水域监管的责任人及职责,基本杜绝乱丢乱弃死亡动物现象。
重点之四:实施特色产业振兴计划,做优做强区域优势精品。《方案》要求,充分发挥我省地方特色资源丰富、种质水平位居全国前列的优势,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开发,因地制宜组织实施振兴计划,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区域优势的现代畜牧业“金名片”。支持以金华市为主实施“两头乌猪振兴计划”,以湖州市、杭州市为主实施“湖羊产业振兴计划”,以衢州市为主实施“蜜蜂产业振兴计划”,以绍兴市为主实施“长毛兔振兴计划”,以温州市为主实施“奶产业振兴计划”。其他地方要结合实际组织实施特色产业振兴计划,做大做强优质土鸡、高产蛋鸭蛋鸡、浙东白鹅等特色产业。
重点之五:加快培育新型畜牧主体,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方案》要求,深化推进新型畜牧产业体系建设,鼓励引导规模养殖场抱团组建大型合作社,加快培育核心种业企业、核心饲料企业和大型屠宰加工企业等一批新型畜牧主体。引导推进“社企合作”、“企校联合”,采取资源整合、兼并重组等方式,加快畜禽遗传资源动态评估平台、联合育种创新平台、饲料原料集团采购平台建设,提升产业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着力打造畜牧业全产业链。力争到2015年,培育3家年销售额超过50亿元的大型肉类屠宰加工企业、5家在全国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畜禽核心种业企业、5家年产50万吨以上的集团化核心饲料生产企业、200家全产业融合的新型畜牧合作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