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土资源部下发通知,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快农村地籍调查,全面推进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为下一步不动产统一登记奠定坚实基础。
为确保农村地籍调查成果质量,通知要求:一是因地制宜加快农村地籍调查工作。有条件地区尽可能采用高精度的调查标准和调查方法实测界址点坐标并计算宗地面积,制作大比例尺地籍图;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界址点的测量可采用图解法,实地丈量界址边长及界址点与邻近地物的相关距离或条件距离,确保相邻关系的准确。
二是严格规范开展农村地籍调查工作。各地应以“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为原则,查清每一宗土地的权属、界址、面积和用途(地类)等,建立完备的地籍调查数据库。地籍调查工作中,各地要积极探索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并做好与现有调查资料的充分衔接。
三是加强农村地籍调查成果的信息化。各地要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的基础上,以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库为平台,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成果的上图入库工作,补充完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调查和宅基地调查成果,建立农村地籍调查数据库,更新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库中权属、界址、面积等地籍信息。同时,建立农村地籍调查成果动态更新长效机制,以土地登记为切入点,动态更新农村地籍调查成果资料。
四是积极探索农村地籍调查成果的应用,切实为国土资源精细化管理提供支撑和保障。农村宅基地地籍调查成果要充分应用于宅基地审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村土地整治等工作中,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调查成果要与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土地执法等工作相结合,做到相互印证、相互支撑。
(摘自《金融时报》 陈兰君/文 201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