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环境保护
部和农业部联合印
发了《关于进一步加
强水生生物资源保
护严格环境影响评
价管理的通知》(以
下简称《通知》)。
在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方面,《通知》
强调了规划实施可
能对水生生物带来
的长期性、累积性影
响,要求环境影响评
价应按照“避让、减
缓、恢复”的顺序提
出切实可行的建议
和对策措施,对于涉
及水生生物自然保
护区或水产种质资
源保护区的建设项
目,就其环境影响评
价的内容作出了明
确规定。
为了有效解决
水生生物资源环境影响评价基础薄弱的问题,《通知》提出,环境保护部门应积极会同渔业部门做好水生生物资源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性研究,联合推动水生生物资源和环境影响评价的数据资料共享,建立健全相关数据库。渔业部门应进一步加强水生生物资源调查的基础性数据资料收集、水生生物保护应用技术研究、生态修复效果评估和研究等工作。两部门应共同开展水生生物资源环境影响评价方法研究,为加强环境影响评价中的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和指导。
(摘自《中国环境报》 孙萱馨/文 2013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