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2版:浙江畜牧兽医

齐抓共管推进转型升级

——省政府《关于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解读(下)

  □本报记者 陈小平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对畜牧业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它与老百姓的生活走得越来越近。只有把畜牧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来对待,才能更准确地找到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才能更好地理清产业发展定位和思路。
  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是把畜牧业放在了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对产业发展进行了再思考、再盘点和再梳理,这是未来一段时间指导我省畜牧业发展的路线图,不仅明确了朝哪里走,也明确了怎么走。
  对此,省畜牧兽医局负责人表示,贯彻落实省政府《意见》,推动浙江畜牧业转型升级,需要我们切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统一思想、夯实基础、加强服务。
正确处理三大关系
  我省畜牧业发展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一方面是受传统习俗的影响,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们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抓得还不够紧,导致局部养殖过载、环境污染等问题。而农牧结合不够紧密、布局结构不够合理、保障体系不够完善等问题,是通过努力可以克服解决的。“粮猪安天下”。当前,我省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畜牧业也处于转型升级的重要关口,需要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形成共识,权衡利弊、理清关系,集聚力量、加快转型,尤其是要从认识上处理好三大关系:
  一要正确处理好畜牧业发展与保护生态环境的关系。要把保护生态环境放到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绝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坚持用发展循环农业的理念统筹谋划畜牧业与种植业、林业、渔业的共赢发展,通过生态链的有机链接,实现畜禽排泄物的资源利用、生态消纳,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要正确处理好调减总量与保供增收的关系。要把畜牧业提质增效放到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坚持一手抓区域布局调整,一手抓产业结构优化,在调减生猪养殖总量的同时,改良品种、品质、品位,做强、做大、做精特色,推动畜牧产业整体素质提升,保障畜产品供给安全和农民持续增收。
  三要正确处理好外调增加与保障安全的关系。要把加强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放到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充分预见自给率降低、外调量增加带来的动物防疫和安全监管压力增大的问题,进一步健全体系队伍,夯实基层基础,严防输入性重大动物疫病和畜产品安全事件发生。
切实强化基础支撑
  畜牧业发展如果没有一个稳固的基础,没有合理的架构,没有强有力的基础保障,发展就不可能顺畅,动物疫病防控、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畜禽排泄物治理等问题就难以根治,产业管理就可能按下葫芦浮起瓢,顾此失彼,疲于应付又何谈发展。
  因此,《意见》强调,各级政府要切实把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方略的一件大事来抓。
  一方面要加强科学规划,为产业发展描绘清晰的蓝图。根据《意见》部署,今年9月底前,省农业厅、省环保厅将牵头研究提出全省畜牧业区域布局调整优化方案,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各设区市也将根据省里意见于年底前制定出台本区域畜牧业布局方案,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规模标准。各县(市、区)政府应切实贯彻落实《意见》要求,根据当地环境承载能力和畜产品消费需求,结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2014年3月底前,制定出台本区域生态畜牧业发展规划,在环境敏感地区依法划分禁养区、限养区并向社会公布。只有规划明确,产业布局、政策配套、主体投入等后续工作才能有序跟进。
  另一方面要加强保障,为产业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支撑。要切实强化动物卫生监督和畜产品安全监管、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畜产品安全监测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以区域性公共处理设施为主体、养殖场和屠宰场自行处理为基础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网络,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动物防疫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根据《意见》要求,畜牧主产县要在2014年6月底前完成病死动物无害化集中处理厂建设。要加快推进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建设,进一步充实省际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检疫申报点、畜禽屠宰场(厂)、畜禽批发市场官方兽医力量。市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畜产品安全监测机构必须具备动物疫病病原学检测、畜产品安全定量检测等基本能力;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畜产品安全监测机构必须具备动物疫病血清学检测、畜产品安全定性检测等基本能力。
不断提升产业服务
  《意见》明确,对主动配合“三改一拆”、“双清”行动并要求转产转业的畜禽养殖户,农业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因地制宜引导发展食用菌生产、精品水果种植等;对低收入农民要求提升改造养殖设施装备和条件的,有关部门要落实小额贴息贷款和科技扶贫项目等措施。
  进一步完善畜牧业保险政策,扩大保险覆盖面。对核心种业企业、核心饲料企业、大型合作社、联合育种平台、饲料集团采购平台等,要加大政策倾斜力度。
  要认真落实生态畜牧业发展必要的用地,省级重点培育的核心种业企业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对生态畜牧业发展规划内的农牧结合生态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用地,按设施农用地管理;市、县政府要统筹解决家禽定点屠宰厂的建设用地,确保项目落地。《意见》要求,各级农业、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环保、商务、编制、科技、工商、林业、粮食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各地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及排泄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的督促指导,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要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执法机制,严厉打击不按规定处置畜禽排泄物和随意丢弃病死动物等违法行为。充分发挥村(居)民自治组织、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养殖行为,努力营造齐抓共管、群防群控的良好社会氛围,确保畜牧业转型升级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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