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从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日前,舟山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稳定和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通过政府购买技能人才培训成果的办法,加快培养适应海洋新兴产业、海洋服务业、临港先进制造业、现代海洋渔业等海洋经济产业和行业需要的技能人才,稳定就业群体,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十一五’以来,我市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技能人才素质不断提高,但社会上重学历、轻技能,企业重使用、轻培养的现象以及培训补贴政策标准不一等现象仍普遍存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陈国蓬介绍说,《意见》将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在职职工、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在舟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及职业院校学生等符合一定条件且有培训需求的人员,列入政府补贴范围,旨在进一步加快技能人才培养。
根据《意见》,对在定点培训机构培训并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个人,分别按不高于1200元、2000元、36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对取得紧缺职业(工种)专项能力证书和初级工、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分别按不高于500元、800元、10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取得非紧缺职业(工种)资格证书的人员按不高于紧缺工种补贴标准的60%给予培训补贴;对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舟山籍各类人员(包括在舟高校、职业院校学生)参加创业意识培训(GYB培训)、创业提升培训(IYB培训)、创办你的企业培训(SYB培训)、创业实训(模拟公司创业培训)分别给予每人不高于200元、1200元、1400元、2000元的补贴。“除上述补贴标准有调整外,我市还新设紧缺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陈国蓬介绍,根据舟山市经济发展及高技能人才总量和比例偏低的实际,对从事紧缺工种并在一线岗位的技师、高级技师,且每年参加职业素质提升培训、稳定就业的人员,在劳动合同履行期内,分别按每人每月300元、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舟山市还将引导用人单位与院校合作,面向市内外开展“订单式”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当学员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含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学期不高于40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同时,专业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创业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职业培训基础能力建设将得到进一步加强,相应的补贴标准也将适当提高。
据悉,目前,舟山市已经出台《舟山市职业培训补贴实施办法》、《舟山市紧缺职业 (工种)目录》,其他相关配套办法也将陆续出台。 幸笑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