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俞廷尚 通讯员 余文胜
本报讯 前不久,省农业厅出台意见,力推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力争到2015年底,全省每个农业乡镇均建有1个以上农机专业合作社,总数达到1500个,其中省级示范社100个、市级示范社200个、县级规范社450个,规范化合作社占比达50%以上。
近年来,我省农机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总数已达1163个,成为推动现代农业和农机化发展的重要力量。但是,我省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发展中仍存在组织化程度较低、运行不够规范、发展水平不高等问题,制约了农机化和现代农业发展。
为此,省农业厅决定从今年起至2015年,在全省组织开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规范)社创建活动,省、市、县三级联动,扶持建设一批基础设施完善、运行机制良好、财务制度健全、服务功能较全、经营规模较大、综合效益明显的省、市级示范社,引导带动县级规范社建设。
据了解,农机专业合作社将在创建活动中获得扶持。各地农业主管部门将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在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特别是库房建设资金、用地政策等方面的支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争取并落实有关资金、税收、信贷、用地、保险等方面的政策性扶持措施。继续在农机购置补贴、作业环节等扶持政策方面,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实行倾斜政策,优先享受补贴,放宽补贴额度。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承担各种农业生产发展和建设项目,将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实施各类农业(农机)财政专项和基本建设项目、科技研究推广项目的重要主体,并把是否达到示范(规范)社建设要求作为财政扶持、项目申报、立项的前置条件,等级高的合作社优先予以申报、立项和扶持。
各地农机管理部门将按照示范(规范)社标准,帮助在建、待建的农机专业合作社科学制定建设规划和合作社章程,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合作社服务功能,扩展服务内容。我省将充分利用农业部将农机专业合作社骨干人员培养纳入“阳光工程培训”的契机,大力开展农机专业合作社人才培养。省里将继续重点抓好农机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经理人)培训,每年培训新开办合作社理事长(经理人)100人,着力造就一支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有奉献精神的农机合作社经营管理人才队伍。
据了解,省级示范社、市级示范社和县级规范社评审认定分别由同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省农业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此项创建活动的开展,将有效引导合作社加强制度建设,优化运行机制,拓宽服务领域,完善基础建设,有效解决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新问题、新矛盾,推动合作社上规模、上水平、上效益,全面提升我省农机专业合作社整体质量和综合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