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要闻

我省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

新设政策性大棚蔬菜险种提高水稻保险保额提高生猪保险财政保费补贴比例

  □本报记者 裘云峰
  本报讯 近日,我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性农业农房保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作出较多调整。
  《通知》调整了部分险种和保额。新设政策性大棚蔬菜险种,保险责任为风灾、暴雨、洪水、冰雹、雪灾等,保额为叶菜类每亩400元、600元、800元,非叶菜类每亩800元、1000元、1200元,多年生蔬菜每亩1400元、1600元、1800元,由农户自行选择参保,年费率6%,各级财政保费补贴55%,农户自负保费45%;将原蔬菜(瓜果)大棚保险主险与附加险拆分,原蔬菜(瓜果)大棚保险改为大棚保险,保险条款、费率不变。水稻保险金额由原来每亩200元或400元提高到400元或600元,保险条款、费率及各级财政保费补贴比例不变。生猪保险财政保费补贴比例提高到85%。
  此外,《通知》还对部分政策作出调整。自今年开始,取消政策性农业保险超赔五倍封顶风险分担政策,由省共保体全额承担实际赔偿责任,不再实行二次赔款赔付和年终封顶系数转换后结算方式,实行一次赔付;取消政府超赔责任,省、县(市、区)政府不再分担超赔责任。政策性农业保险基层服务费用由省共保体与基层农险服务机构签订书面合同,按当年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不超过5%的比例提取经费,以转账形式支付,用于承保展业、查勘定损、防灾防损、技术服务等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其中支付给在册的基层协保工作人员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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