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食品药品安全

各地开展专项行动

重拳打击“四非”保健食品

  □通讯员 汪建强 本报记者 郑慧玲
  全省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合工商、公安等部门迅速行动,采取有力措施部署开展相关工作,切实保障群众消费权益,维护老百姓身体健康。
  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成立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该局主要领导牵头,并设立综合协调工作组、新闻宣传工作组、检查指导工作组、案件督办工作组、技术支撑工作组。同时,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做好专项行动保障工作,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温州市加强了对保健食品广告和直销企业推销保健食品会议的监管,对有关媒体和药店进行督查和暗访。目前,温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已处罚保健食品非法经营案件1起,调查涉嫌非法添加和经营案件3起。该市工商部门对70场(次)直销企业推销保健食品会议进行了现场监管。
  嘉兴市结合前期开展的“药剑Ⅰ号”保健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以“抓源头(批发企业)、抓大型(商场、超市)、抓药店、抓专营”为原则,对798家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了检查,抽检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改善睡眠4类保健食品133批,检出非法添加6个品种8批,对不合格产品涉及的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
  绍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72家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召开座谈会,印制公告、规范手册、保健食品经营“八不准”宣传资料1万余份,发放宣传扇子1.2万把,在该市300辆公交车上滚动播出相关动漫广告,形成立体式宣传格局。今年以来,该局已立案查处保健食品案件24起,结案9起,移送公安查处4起。
  台州市与所有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签订了质量责任承诺书,对生产企业实施“一企一品一案”。接下来将现场检查重点保健食品经营单位100家以上,对所辖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主要集散地和批发市场等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保健食品时应认清蓝色保健食品标志及批准文号。社会各界可拨打“96317”,举报保健食品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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