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2版:浙江林业

“地球之肾”亟需“进补”

——“美丽浙江湿地行”专题报道(下)

  □本报记者 陈鎏琰 通讯员 张健康
  在乐清市西门岛滩涂湿地上,到处有一簇簇绿草紧挨着疯长,这些草的地上部分高1-2米,看上去有点柔弱,“但在看不见的地下,发达的根状茎触及着深达0.5-1米的土层。”当地林业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种草就是互花米草,这种上世纪八十年代从美国引进的外来物种,因其根系扎实,本用来护岸固堤,如今,却因为其对滩涂生态系统的极大破坏,成为了浙江滩涂湿地消失的一大元凶。
  连日来,记者在采访了省内多个湿地后了解到,近年来,浙江湿地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的颁布实施,更使浙江的湿地保护工作走上了“正轨”。但湿地仍然面临着众多威胁,湿地保护工作同样遭遇不少困境,湿地保护形势依然严峻,为地球“补肾”刻不容缓。
湿地消失威胁“阴云不散”
  入侵的外来生物不光光是互花米草。省林业厅森林资源处副处长赵岳平告诉记者,据调查,浙江湿地的有害植物达47种,其中以水葫芦、加拿大一枝黄花等为主。
  除了外来生物入侵,湿地面临的其他威胁更是令人忧心。浙江人多地少,土地资源紧缺,湿地滩涂资源是最主要的土地后备资源。近年来,为了解决当前建设用地紧张的矛盾,省内部分地区不断加大滩涂湿地资源围垦与开发的力度,岸滩的自然淤涨速度跟不上围涂建设发展的速度。“滩涂围垦是造成海岸滩涂湿地和湖泊湿地面积逐渐减少的直接原因。”赵岳平说。“围海造地每平方米的成本只有两三百元,远低于征地成本。”乐清市林业局一名官员坦言,很多人只看到滩涂的造地功能,而看不到它的更重要的作用——海水净化,海洋减灾,生物保护,作为陆基与海洋的缓冲器,可以抵御海水倒灌等。过度围垦和不科学的开发导致滩涂湿地消失,调节区域气候和培育水生物的能力遭到破坏。
  水质污染也是湿地面临的主要威胁之一。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与工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相关的污染源增加了不少,而湿地成了工农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主要承泄区。诸暨市白塔湖国家湿地公园就曾经深受周边生活和工业污水之困,当时的“浙江小洞庭”甚至都不能游泳。同时,过度渔猎、栖息地减少和环境污染等因素,也正时刻威胁浙江的湿地资源。
湿地保护有待走出困境
“湿地保护难度大,因此最佳的湿地保护措施就是建立自然保护区。”赵岳平告诉记者,目前浙江已建有湿地及与湿地有关的自然保护区10个,总面积达到14.63万公顷;自然保护小区30个;国家湿地公园8个,省级湿地公园12个,保护面积达到5.6万公顷。“以杭州西溪湿地公园为例,”赵岳平说,它不仅成为中外游客学习湿地科普知识、开展文学创作、休闲健身、旅游度假等不可多得的好去处,也为扩大杭州人均绿化面积,打造低碳、节能减排的生态城市,以及维护杭州生态平衡和生态安全作出了巨大贡献。据测定,目前西溪的固碳能力可达40万吨,每年空气优良天数平均达到89%以上,负氧离子含量平均在1400个以上,PM2.5的监测数据是杭州7个监测点中最为稳定和优良的一个。
  然而,建设自然保护区的问题同样存在。据了解,目前省内已批建的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面积仅占国土总面积的1.5%,全省受保护的湿地面积仅为14.68万公顷,即使加上近年新建的湿地公园等,受保护的湿地面积仍不到湿地总面积的18.2%,与国家林业局的保护目标相距甚远。同时,目前已批建的多数属于地方级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力量薄弱,缺乏必要的基础设施。不仅如此,浙江对湿地保护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支撑还相对落后,保护资金严重缺乏,保护管理工作困难重重。
湿地保护需走法治之路
  湿地要保护,就要有法可依,在这一点上,浙江的“脚步”还算超前。从去年12月1日起,浙江首部湿地保护地方性法规——《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正式开始实施,湿地保护被全面纳入法制化轨道,对占用湿地的开发建设,擅自开垦湿地、填埋湿地、采集湿地野生植物、猎捕湿地野生动物、破坏湿地水生生物洄游通道等行为,有了处罚依据。
  然而与此同时,现行全国性的法律条款对湿地保护虽有一定程度的涉及,但还缺乏综合全面的专门法规。目前,包括浙江在内的11个省(区、市)先后出台了地方性的湿地保护条例,但在全国性法律“缺位”的背景下,还有很多问题难以解决。“我们经常能抓到一些划船进入保护区偷猎鸟类和捕鱼的人,对这些毁坏湿地的行为,罚款收效甚微,又没有进行刑事处罚的规定,很难起到震慑作用。”宁波杭州湾国家湿地公园工作人员说起这些显得很无奈。
  还有重要的一点,就是目前我国的湿地保护主要是林业部门在牵头,这种牵头的角色很尴尬,因为湿地的保护归林业部门协调,而填海却是由海洋渔业部门来审批,环保等其他相关部门也在不同的领域管理湿地。这种多头管理带来的后果很可能就是“都管都不管”或“都管都管不好”。
  幸好这种情况在浙江已得到初步改善。赵岳平告诉记者,由省林业、海洋渔业、水利、农业、环保等多部门组成的省政府湿地保护委员会现已成立,专门负责组织协调湿地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过度围垦、水质污染等湿地保护的突出问题将从根本上得到遏制。
  总而言之,保护好湿地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时不我待,“地球之肾”迫切需要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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