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D1版:浙江海洋与渔业

海域使用权登记公告

(2013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下列项目用海符合海域使用权登记要求,准予登记。其中注销登记1宗、抵押登记1宗、抵押注销登记2宗、查封登记1宗。公告如下:
注销登记
序号
1
  海域使用权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号
浙2011027
  证书编号
国海证113300081
用海方式
建设填海造地
用海面积(公顷)
24.0518
抵押登记
序号
1
抵押人
温州市万年混凝土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
浙江温州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昆支行
证书编号
国海证2012B33030301343号
抵押注销登记
序号
12
抵押人
浙江奥泰船业制造有限公司浙江奥泰船业制造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
  证书编号
国海证083300220号国海证083300221号
抵押登记证明书编号
浙海权抵登字2010022号浙海权抵登字2010023号
查封登记
序号
1
  海域使用权人
浙江三门泰鑫船业有限公司
登记号
浙2009100
  证书编号
国海证093300303
  执行单位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查封日期
2013年4月26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海域使用权登记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根据《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